主角是钱雅芬冯立言的小说是《魔指》,它的作者是储福金写的一本都市类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这只钟是什么时候买的了,反正我未成年时它便挂在了我家的墙上,也曾跟着我下过乡,那时家里给我准备了一个箱子一个包,挂钟便搁在了箱子里,那是我所有的东西中唯一的一件奢侈品。以后我的居所变了多次,但这只钟一...
精彩章节试读:
了原来的城市,我家原有的房子发还给了我,这使我不用住进八个学生一间的学校宿舍里,也使我没有过过那种纯粹的学生生活。我自己也觉得已经无法适应那种群体生活了。喜欢群体,那是一种幼稚的不成熟的需要。
我在看《五灯会元》,我的思想沉浸在这本有关禅与禅僧的书中,有时我的眼光停在了某一行字上,而我的思绪却在打着旋,更多的是在一种疑惑间,这种疑惑出于我的本性,我总是对书本所表现的那些高层次的思想生着逆反的念头。在大学的一个阶段,我看过黑格尔的哲学,对那种很庞大的体系,也生着疑惑。有时我会觉得体系都是人为地编造出来的,和编造的文学作品差不多。我看过一个时期的文学作品,和后来看的哲学书一样,我都丢开了。我看过许多门类的书,都找最好的看,但都没沉湎其中。我只顾向前地看着一类类的书。我从小就爱看书,小时候,母亲把有“疑问”的不合时的书都藏起来不让我看,下乡以后我就更少看到书,这些年我如同补足着看书的瘾,只要有独处的时间,我就坐下来看书。
谁也不知道我看了多少书,我不怎么接触人,我也从不在与人接触的时候“掉书袋”,那许多的书只是落入我的思想中,我的思想便如一个很大的黑洞,落进去的都不见影踪。我也弄不清自己看了多少书,我只是觉得看书的生活才是我真正的生活,一种合着我作为人的愿望的生活。插队与插队前的那许多年,我只是在过日子,而不是在生活。那时候我只有肉体存在着,靠肉体接触世界而存在,我的思想是简单地懵懵懂懂地附在肉体上。思想着的人才是生活着的人,这便是我的认识。这其实是一个哲学命题,一个哲学式的立论。我认为自己并没有确定的哲学观点,我不愿自己有这样的观点,因为我清楚,一旦观点确定,都有偏颇之处。然而我毕竟看了那么多的书,那些思想都融入了我的头脑,我不可能没有确定的想法。
也许只有秦老师能了解我看了哪些书,但他似乎永远对自己手下的书之外的都不感兴趣。对在这样的环境中能有秦老师这样的同事,我是十分满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