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郭开贞,郁达夫的书名叫《沫若自传》,本小说的作者是郭开贞所编写的其他小说风格的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绅李家恰好和杨家是有亲谊的。就由这样的因缘,那知府便准了状子,保卫团的人事实上便成了罪人。大家很愤慨,尤其是我们年轻人。有人坚决主张,倒不如率性带着八九十只快枪上省去成军,八九十枝快枪包管可以成立一营...
精彩章节试读:
至少总还要大乱四五年,要乱到有“真命天子”出现。
老人们既预感着有方来的大难,在未雨绸缪中所必须完结的一段心事,便是成年儿女的婚嫁。特别是有女的父母,他们的期待尤其急迫。怕的是大乱到来,就如像中国旧式小说所爱描写的那样,女子的贞操很难保全。
在我年假回家之后,苏溪的张家便有信来,希望在一两月内便行婚礼。这次我在家中,父母是征求了我的同意的。我的一生如果有应该要忏悔的事,这要算是最重大的一件。我始终诅咒我这项机会主义的误人。我反正是订了婚的,我自己不曾挂过独身主义的招牌,早迟免不了的一关便是结婚。她不是人品很好,又在读书吗?她处的是乡僻地方,就说读书当然也只是一些旧学。但只要她真正聪明,旧学也有些根底,新的东西是很容易学习的。我可以向父母要求,把她带到成都去读书。我也可以把我所知道的教她,虽然说不上是有爱情的结合,我们的爱情不是可以慢慢发生的吗?——是的,这点便是我的机会主义。成都人有句俗话:“隔着麻布口袋买猫子,交订要白的,拿回家去才是黑的。”万一是黑的你怎么样?难道把它杀掉不成?所以机会主义的必然结果便是随遇而安,得过且过。
我赞成了结婚。结婚的日期我已经不记忆了,好像是阴历正月十五前后。那时的清廷还没有倒。虽然已经是民国元年,但我的结婚仪式一切都依照旧式。只有我自己的衣服很简单,一顶便帽和长袍马褂。
结婚的仪式别处是怎样我不清楚。我们四川人结婚一般是要费两天工夫的。头一天是男家打发花轿到女家去迎亲。这一天是女家忙,男家除在白天接接客,晚来有花宵要放烟花火炮之外,比较清闲。第二天是新娘到门,结婚的最高潮便在那夫妻的交拜。不消说这一天的男家是十分烦杂的,遇着客多时,还要闹你一个穿夜。
苏溪离嘉定城有二十里路,离我家有五六十里路。时在春初,新嫁娘第二天上午要赶到沙湾,在头一天晚上必须走点夜路。路途不清静,事实上的红叶一一我们么叔,便特别从保卫团里派遣了二十个人,背着五子后膛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