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迟涵幻化成的小说叫做《今晨,易拾阳光》,这本小说的作者是八妖部最新写的一本都市类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他不知道如果凭着傲骨的精神离开易家,哪里还能收容,他可以找到另外一个家么。 9岁他学会伪装,没有任何表情,也不会像以前一样,哪怕一句话,都和大人们说的很少很少。不会和妈妈撒娇,不会继续做长街...
精彩章节试读:
瞬间。
——《过旧居》戴望舒
就那样一间小小的房子,掩住了过去不被看见它的斑驳。人走茶凉后,除却某时某地想起来,什么都不会剩下。带不走的记忆就那样放置吧…
易铭晨就这样在阳今涵的小窝大剌剌地生活下去。
再后来过了多少年,回忆起来,阳今涵特别气愤:“臭小子,那时候什么也不说,看着姑娘我好欺负,赖着,那么大了却和8、9岁的今晓差不多,吃了的饭都去哪儿了?你说,他除了可以和我犟犟嘴,留着有什么用啊?”
是啊,留着有什么用呢?人人安居乐业的,没有那么多下岗人员,失业率是从来都不会谈的一个问题。小偷什么的都还没有大规模普及,所以他也不是说可以在晚上遇着强盗之类的,担当起男子汉的风度,保护弱小的今涵和今晓,搞一个搏斗什么的,最后壮烈牺牲。纯粹少爷一枚,不会做饭,不会洗菜,不会家务,除了踩个三轮载载她卖菜,偶尔教教今晓功课,也没有多大的用是不是?
可是就这个一无是处的少爷霸着不走,一月有余。
生活总要过的,晚上俩孩子坐在瓦房顶上聊天,她知道他的过去,他的难过,他的有关悲伤的一切——
“小涵啊,我跟你说,我真的是少爷喔!如假包换的,
可是啊,
他们都说我是野孩子,偷了弟弟的一切的小偷。
很搞笑是不是?”
他说,她听。
“三岁吧,听说那时候我被我亲爸接回易家。”孩子大了,有关三岁之时的记忆也是残缺不已。
“那时候,不太清楚。长大一点了,会算计日子,会说话了,可是妈妈刚怀孕,没有什么时间可以照顾我。爸爸呢?他很忙,忙到我一个月都见不到他。对了,我又没有跟你说我有一个爷爷。
是的,一个爷爷。除了命令,不会和我说一句话的爷爷。
我从小就知道,爷爷不喜欢我。可是啊,为什么呢?他抱着铭照那么亲,他会给铭照夹菜,他会让管家做铭照喜欢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