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小说《把芦苇还给我》是苟天晓最新写的一本都市类型的小说,本小说的主角李克隆,书中主要讲述了:出这个新小李一刀又长了,长得更劲健,更有力,眼神更锋利,嘴角戾气更深。啊,东方飞刀说得对,这个小李一刀是属于吃肉的,他居于生物链的顶端,所生才这般长势惊人。小李一刀现在才明白自己的另一面竟是这个样子,...
精彩章节试读:
:“这小子是我从柏树寨死人堆里捡出来的。他所在的红细胞死亡殆尽,白细胞军队又不要他,所以就一直跟着我,倒也有良心。此子平日混沌未开,天真烂漫。但有时候冒出的灵气却令人大跌眼镜!”
小李一刀望着侍者,突然明白自己喜欢他的原因,那就是这个名叫小红的人,心混沌未开从而完完整整。小李一刀知道红细胞没有细胞核,可以说没有心,所以这小红因为没有心,反而全身都是心,他的心便坦荡、踏实、浑浑全全。对一个缺了一角心的人来说,他是多么羡慕这样的心脏啊!小李一刀想到这里,不禁眼眶都湿润了。
这时沙授突然走了进来,他走到小李一刀跟前,俯耳低声说道:“单子将军的人来了,小李爷躲一下。”
小李一刀点点头,对黑老者说:“有没有藏身的地方?”
黑老者点点头,对侍者说:“你把博士领上阁楼去。”
侍者领着小李一刀上了二楼,二楼是住宿的地方。侍者领着小李一刀进入了值班室,这里是黑老者和侍者两人住的地方,里面有一个窄窄的楼梯通向阁楼。
小李一刀上了阁楼。这时他便听到了七八个人进了一楼大门。从脚步上能听出都是军中好手。小李一刀知道单子是白细胞军中名将,手下人自然不弱。
小李一刀听见一人问道:“见过这个人吗?”接着他听见侍者“啊”的一声,那人说:“你见过?”黑老者立即说道:“这小子见过穿黑衣的这个人!”那人说:“不管白衣黑衣,我们单大将军都要!”黑老者说:“穿白衣服的没见过。”那人说:“我们要搜一搜。”黑老者说:“啊,好的,搜吧。”然后便是分头行动的脚步声。
小李一刀听到有人上楼,便从阁楼小窗翻出,他关好窗子,来到了屋顶。
啊,海派市的繁华又扑面而来。霓虹闪烁,连天空都是五彩斑斓的。不远处的大街上人声鼎沸,那里是海派市夜生活的浪头。而在这小楼周围,低低小小门面的一家家酒吧咖啡屋里,烛光摇曳,传出阵阵钢琴声,提琴声,这里才是海派市夜生活的深处。
小李一刀突然想到,自己目前的处境正跟脚下陡峭的屋顶一样,进退维谷。东方飞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