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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层层地,如槐蚕爬上墙壁,如蚂蚁要扛鲞头……而且拼命地伸长颈子,要赏鉴这拥抱和杀戮。他们已经豫觉着事后的自己舌上的汗或血的鲜味”。但这一对却始终不动,“至于永久,圆活的身体,已将干枯”。路人们终于感到无聊、疲倦而离开了,这两人于是“沉浸于生命的飞扬的极致的大欢喜中”——死。
这篇诗在表现鲁迅常见的主题(庸众的无意义和残酷)上视觉效果极其有力。裸着的一对所引发的“冷的情欲”的奇特效果,是又一个“死火”的主题,即被关在冰的外框中的激情。但在这篇诗里作者却深深走入了交织着爱和死的激情之中,并且喷发出近乎宗教的紧张感情(“大欢喜”一词就是取自佛家语),从而将这孤独的一对高举于路人庸众之上。当然,这种“复仇”是出自一种相悖的双重姿态:不让庸众品尝自己“大欢喜”的滋味,却给他们以厌烦。
《复仇(其二)》有着同样的宗教激情,鲁迅直接表现了耶稣在十字架上受难的最后瞬间。诗篇是完全忠实地按照《新约全书》来写的。描写了作为孤独者的神之子悬在虚空中,俯视下面那些聚拢来围观钉杀他的奇观的路人庸众的情况:
他在手足的痛楚中,玩味着可悯的人们的钉杀神之子的悲哀和可咒诅的人们要钉杀神之子,而神之子就要被钉杀了的欢喜。突然间,碎骨的大痛楚透到心髓了,他却沉酣于大欢喜和大悲悯中。
遍地都黑暗了。
“以罗伊,以罗伊,拉马撒巴各大尼?!”(翻出来,就是:我的上帝,你为甚么离弃我?!)
上帝离弃了他,他终于还是一个“人之子”;然而以色列人连“人之子”都钉杀了。(卷2,第175页)
对比这两篇诗的调子和情绪是给人以启示的。在第一篇里,那孤独的一对和庸众的对立,比较地说,是“个人主义”的;第二篇的结尾却比较“人道主义”。耶稣最后对上帝失望了,但这并未导致害怕和颤抖,而是反讽地肯定了他的“人”的地位。尽管鲁迅的大胆的洞见使他接近西方存在主义神学的境界,他毕竟还是中国人道主义传统之子,这传统是把天上和地下的力量看作一个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