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胡子

红胡子连载中

红胡子

标签:都市,虐文,科幻来源:奇热作者:代晓主角:

精品小说《红胡子》由代晓最新写的一本都市言情类小说,故事中的主角是红胡子,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天早上出发,晚上回来,基本每天都有收获。我陆陆续续的又打了两只狍子,一头黄毛野猪,还有几只灰貂,都埋在了呛子门口的雪堆里。过了几天以后,一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那天下着白毛雪,风吹得人睁不开眼睛,我...

精彩章节试读:

三天三夜的追踪,望着被五条猎犬围住的猎物,他长长的呼出了一口气,随即又深深的吸入了一口夹杂着冰冷雪花的空气。这是一条火狐,红色毛皮似火焰一般的在雪地上燃烧着,直至把猎犬和他的眼睛炙烤得通红。它此时已经疲惫不堪,不停的打着响鼻,只是它的那双绿莹莹的眼睛,还是依旧诡异的转动着。

他调整了一下呼吸,举起手中苏联造的“狗叼鸭子”牌单筒猎枪,把准星定位在狐狸的头部,只要扣动扳机,三天三夜的辛苦,就会换来十几块现大洋,按照市价一块银元换一百斤黄豆的话,够一家老少吃用一冬的了。当他的目光衔接上了那对闪着灵异的狐狸眼睛,心里不由打了个寒战。东北地区,素来有狐,黄,蛇三仙之说,村子里也不乏流传了许多传说。其中最有传奇色彩的,便是关于狐仙的故事了,尽管很多故事都是脱胎于《聊斋志异》,但他倒是亲耳所听到过一件离奇的事情。这个匪夷所思的事情就发生在他的直系亲属,父亲一奶同胞的兄弟,他二叔的身上。

二叔当时是这个村子里最有名气的猎人,尽管四十多岁,满口的牙都已经掉光了,这也是一个猎手在某种程度上最为辉煌的标志。因为,东北的冬天气候异常寒冷,最冷的时候,呵出去的一口气,在瞬间就会变成一颗颗细小的白色颗粒。作为猎手,一定要适合在酷寒的环境里生存,尤其在追踪猎物的时候,饿了,就嚼几口随身自备的炒米,渴了,就随手抄起白皑皑的冰雪,填入喉咙。天长日久,牙齿在冷热交替之下,会一颗颗的炸裂,最终只剩下两排牙茬。

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西北风夹杂着大雪的夜晚,志民盘坐在二叔家的火炕,一张油腻腻的,已经分不清木质的泛着黑色的炕桌上,摆在两盘冒着热气的菜肴,一盘是他早上溜套子抓获的一只雉鸡孝敬给二叔的,被二叔添加了作料,当做了酒肴。还有一盘是清炒野猪肉,也是前不久他送来的。一把烫热的锡壶里装满了村子里最有名气的酒匠,佟六爷亲自酿制的高粱烧。浅红的颜色,像被稀释了的鲜血一样,志民被自己突然冒出来的这个想法吓了一跳。两盏煤油灯,一盏被摆在墙壁的灯龛,一盏就摆在了桌子上,照亮了土屋里每个角落。这是四合院的一间厢房,他知道,当初爷爷分家的时候,正房也有二叔的一间,但是他执意不要,说房子太大了,自己一个人住撑不起房间的人气儿,所以就只要了一间厢房做栖身之地。

二叔一生未娶,祖父在世的时候,也没少*心他的婚事,三姑六婆请了许多,十里八乡能入眼的姑娘也看了不少,却没有一个合适的。他自己解释说:这些女子都是狐媚转世,沾不得他身上的杀气。听到的人大多会一笑置之,只有他对二叔的言论深信不疑。在他的眼里,二叔就是神仙一般的人物。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听村子里的人和父亲他们说起关于他二叔的一些传奇经历。

他所居住的村庄位于长白山脚下,地处大兴安岭和小兴安岭的交界处,是一个满汉民族自然村,村子有两百多户人家,耕地上千亩,是十里八村远近闻名的富庶之地。何姓,也是满姓里赫赫有名的氏族,早在跑马圈地的年代,他的祖上便圈了三十几晌地,都是平原肥沃的上等土地,泥土上泛着黑黑的油光,似乎随便插上一根树枝,转过年的春天,就能生出一棵大树一样。满族自古以来是一个崇尚武力的民族,祖训里有一条就是:要上得马,抡得刀。虽然家有良田,生活无忧。但族里每个男孩子要都从弱冠开始,接受骑马,射箭,狩猎等一连串的训练。

二叔从小就喜欢刀枪剑戟,所以太祖父就专门请了几个师傅,一心一意希望将来他能中个武举人,好光耀门楣,可惜的是满清光绪年以后,科考制度日渐腐化,没有真金白银的铺路搭桥,任你有天大的本事也于事无补。太祖父深知其中的利害关系,上上下下打点一番之后,在二叔十八岁那年,终于为他谋到了一个武举的身份。但还没等大门前贺喜的鞭炮硝烟味道的散尽,八国联军的大炮就轰跑了紫禁城里的慈禧太后和一干皇子皇孙。眼看着千两白银换来了一个虚位,太祖父急火攻心,在众多郎中医治无效之后,终于撒手人寰。

至此,二叔就把这一身的本事,用到了狩猎上面,熬鹰,训犬忙得不亦乐乎。好在地里的农活有父亲和哥哥莳弄,倒也用不到他插手,所以,他也落了个逍遥自在。最初时,他的猎物还局限于飞龙,雉鸡,野兔,直到有一年入冬以后,他一个人,架着一只鹰,领着七条狗,赶着两匹马的雪爬犁就进山了。在阴历二十三小年的那一天傍晚,家里人听到了满村的狗都狂吠不止,并且伴有似乎恐惧的哀号。家里人便都放下了手里忙着准备的小年饭的各种活计,走到四合院的大门去看个究竟。远远的,就望见二叔驯养的几条猎犬,跳跃着,狂吠着,后面是一挂马爬犁。等到了近前,他才看到马爬犁上坐着的蓬头垢面,胡子拉碴的二叔。进了大院,大家围拢到马爬犁周围,赫然发现了一只庞然大物,竟然是一只色彩斑斓的东北虎。虽然它已经死去,但它身上还没有散去的霸气足矣让人心生畏惧,也不怪乎村子里的一些土狗,会发出来哀号之声了。借着家人提着的马蹄灯的光亮,大家这才看到二叔的脸上多了几道伤疤,粉色的肉痕凸起,显然是刚刚痊愈不久,细心的人也发现跟他一同入山的七条猎犬,仅回来三条。后来,家里人也旁敲侧击的问过此事,二叔一直沉默不语。不过从此以后,他二叔的名气就在众人口耳相传中不胫而走。

望着有些腰弯背驼,面孔沧桑,昔日威风凛凛的二叔,他的心里有一点难过。

“看啥呢,志民?喝酒啊。”二叔的眼睛在酒精的燃烧下,像灶口里的火一样,红的有些恐怖。

“没看什么,二叔。”他答道。酒壶已经空了,夜也深了,月光,透过一格一格糊着牛皮纸的木制窗棂洒落进来。

“再来二两吧,志民,今天二叔高兴,咱们爷俩儿就喝个尽兴吧?”二叔下地去坛子里把酒壶灌满,回到炕上。

“行,不过等一会儿俺爹训俺的时候,你要帮俺说话。”他笑嘻嘻的说,他知道只要二叔在,父亲是多半会缄默不语的。

酒壶在土瓷海碗里被开水烫过之后,温温的滑过喉咙,舌蕾还残留着些许醇香。二叔每喝一口,都会咪上眼睛,等酒水流入胃腹才会睁开双目,长长的吐出一口气,似乎人世间的珍馐美味都在这一吞一咽一呼气之间了。浅红色的高粱酒和二叔的脸色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随之酒喝得越多,却渐渐苍白起来。唯有几道凸起的疤痕如蚯蚓一般的蜿蜒的泛起紫红色的光泽。

在志民儿时的记忆里,二叔是一个英武潇洒的俊后生,高高的个头,挺直的鼻梁,眼窝略有深陷的丹凤眼,就像戏台上的唱《三国》的赵子龙一样,兼之每日里打熬筋骨,习枪舞棍,身上的肌肉每一块都隆起,行走坐卧无一不散发着英气。他心里暗自思量:想必二叔年轻的时节,不知道勾了多少大姑娘,小媳妇的魂儿呢?想到此节,竟情不自禁的嘿嘿笑出声儿来。

“傻小子,笑啥呢?”一双筷子敲到了他的头上。

“哈哈,二叔,你年轻的时候一定有过很多相好的女人吧?”借着酒劲儿,他一脸艳羡的问道。

“你小子,满脑袋装的都是啥东西?小小年纪就胡思乱想,看我不打破你的头。”筷子借势举在了半空。

“俺也不小了吧,二叔?俺都十八岁了。”

“噢,”二叔应了一声。随后恍然大悟的样子:“明天找我大哥说说,给你寻一门亲事。”

“说你呢,咋扯到了俺身上了?”他半羞恼的说道。

“不说没用的了,我告诉过你的入山规矩,还记清了吗?”

“不就是,进山要拜山神爷,然后是不碰三大牲吗?俺的耳朵都出茧子了。”他笑嘻嘻的回答。

山里的猎人口耳相传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千百年流传下来的,所谓的“三大牲”,是指,一猪,二熊,三老虎。一猪是指孤野猪,这种野猪是离群索居的雄性的,皮毛被厚厚的松脂裹起,一副长长的獠牙,像两把刺刀,一旦于人相遇会死缠烂打,一死方休。二熊是东北深山里的黑熊,性格暴戾又兼力大无穷,碗口粗细的树木,一掌下去也会拍断,但它要比孤野猪脑筋灵活一些,一般情况下会绕开猎人的势力范围,如果是狭路相逢,也是凶险异常。三老虎,就是东北虎,这种动物及其聪明,无论是体力的敏捷以及凶猛程度,都是任何动物所无法比拟的,它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形下,是不会与人以命相搏的。

“二叔,那只老虎你是怎么逮到的?”他忘不了小时候见过的那一幕,那只斑斓猛虎成为了他的一个心结。多年以来沉甸甸的坠在心里,让他兴奋,让他纠结。他有一种预感,以往他所期待的谜底会在今夜揭开。

煤油灯“劈啪”的爆出了几个灯花,二叔的脸也随之明暗了几下,北风吹得窗户糊纸哗哗啦啦的,像熟好的皮子。“啊—嗷”一声凄厉的长嚎借着风势穿透了人的耳膜。二叔忽然脸色大变,原本有些苍白的面孔,此刻变得惨白,红红的眼睛也更加的木讷,喃喃的自语说:“来了,还是来了。”

(二)二叔的离奇故事

他惊诧的望着二叔,只见豆大汗珠顺着他的鬓角滚落下来,浑身也开始不停的颤抖。这种情形他见过,村子里的二狗在犯抽疯病的时候,就基本和眼前的二叔一样。他握住了二叔的左手,试图让他平静下来。手很烫,他似乎在握一把烙铁,几欲要松手。

二叔右手猛然摸起桌上的酒壶,仰头一口气喝光了剩下的大半壶高粱酒。也许是酒的作用,二叔的身体抖动的不再那么厉害了,只是眼睛里闪烁着一丝妖异的目光。让他心里激灵灵的打了个寒战。他在恍惚间,似乎嗅到了一种既熟悉又陌生的气味,这种气味来自于丛林,有着某种野兽的腥臊体味。在这间土坯房里弥漫开来。他松开了手,想走出房间去喊父亲过来

“没事儿,没事儿了。”二叔的神智似乎恢复了,高粱酒的味道又浓浓的充斥着鼻孔。

“它折磨我快二十年了,这件事情只有你过世的爷爷和你的父亲知道”。二叔稳定住心神,缓缓道来一段离奇的往事。

那年,我和你现在的年龄差不多,你的父母也刚刚结婚,你父亲的性格和我截然不同,结婚了以后变得更加沉稳,一心一意莳弄地里的活计,我还是一门心思的把所有精力都放在了跑山上面。那几年地里的收成何咱大清国的命脉一样,时好时坏。不是旱涝就是起蝗灾。所以你爷爷也就放任我去山里,说:兴许会猎到几张好皮子,也许能抵十几晌地的欠项。等飘过了两场大雪,我就进山住进了秋天压好的呛子(满语,窝棚的意思)。

志民知道,压呛子也是需要一些门道的,有经验的老猎人都会在秋收以后,要花两三天的功夫去选呛子的位置,首先要选一个背北朝南的山根下,不超过百米的地方一定要有三九天也会有水流出的山泉,然后依山体根据住几个人,往下挖一米左右,长宽定位好,挖出来一个长方形的框子,每隔半步就立上一根粗落叶松立柱,侧面留一个门,就可以刻铆由下至上双面排列杨木细杆,中间填入稻草和就的黄泥浆,用不上十几天就会干透。呛子顶也南低北高用更细一些的杂木杆铺就,抹上一层薄薄的泥浆,再苫上厚厚的苇子草,一个呛子的外形就基本可以了。呛子的中间用石头垒一个炉灶,灶顶用白洋铁皮铺上,用于冬天烧火取暖。再选门侧的一角,垒砌一个锅灶,连接起用青石板和黄泥搭成的;留有几条烟道的土炕,烟囱用两根腐朽被蛀空的树干代替,一切就大功告成了。

二叔点燃一根纸烟,辛辣的烟草味道,呛得他咳嗽了几声。他狠狠的吸了几口之后,继续讲了下去。

“刚进山的前几天,我只是在呛子打一打围,在附近下了十几个钢丝套,是为了防止大野兽闯入,祸害了马匹。在呛子周围也打了几只雉鸡,还有几只飞龙,那只鹰也抓了几只野兔。几天后,我才渐渐的往远处去。每天早上出发,晚上回来,基本每天都有收获。我陆陆续续的又打了两只狍子,一头黄毛野猪,还有几只灰貂,都埋在了呛子门口的雪堆里。

过了几天以后,一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那天下着白毛雪,风吹得人睁不开眼睛,我没有出去,这种天气是根本猎不到任何动物的。我扒开埋猎物的雪堆,想找两只飞龙打打牙祭,却发现小一些的猎物竟然不翼而飞了,只剩下狍子和野猪,并且没有留下任何痕迹。我纳闷极了,呛子的周围我布了十几个套子,一般的像山狸猫,和狼都不可能会躲避过套子的,还有,雪堆连一个小洞也没有,保持着原样。我百思不得其解。

终于,在一个月圆之夜,我找到了真实的原因。那夜的月亮又圆又亮,透过被风撩起的门帘,在木门的缝隙,我看到外面的雪地像银子一样的泛光。我早早的躺在土炕上,在炉火和透过狍皮褥子火炕的热度,还有刚刚喝过半斤的高粱酒,以及胃里还没有消化的一只灰貂肉,都让我昏昏欲睡,在朦朦胧胧之间,也许是凭借行猎人的灵敏和警惕,感觉到门外有一双眼睛正窥视着我,很奇怪的是住在呛子旁边草棚里的猎犬,竟然没有一只发出来声音。我佯装已经熟睡,嘴里还打起了鼾声。查几个数的时间,我猛然掀掉被子,*起每天放在身边的猎枪,一脚踢开了木门就冲了出去。,月光下,一道白色的身影,惊慌失措的跳起,随后慌不择路的向远处窜去。

只是一眨眼的功夫,还没有等我反应过来,它已经被早就布好的钢丝套勒住了,只听一声惨叫,就一个筋斗跌倒在雪地上。等跑到了近前,才发现这是一只雪狐,被套住了一条前腿。我的心里一阵狂喜;很久以前就听老猎人说起过,最优秀的猎人一生当中,也未必能猎到红狐和雪狐,据说它们都修有千百年以上的道行,能辨人语,读人心,幻人形。不过也仅仅限于道听途说,迄今为止,还没有听说那一个猎人捕获过它们。

我站在离它不到一米的距离,可以清清楚楚的看到它的全貌,这是一条雪白的银狐,虽然在月光下毛皮也纤毫毕现的乱人眼魄,和所有的狐狸一样,它有着窄小的脸颊,小巧的耳朵,一双眼睛闪着幽幽的绿光,我看到一串串的泪珠正扑簌簌的落在雪地上。当时,说不清什么原因,我手里的枪慢慢的,一点点的下沉,它的眼神儿,像极了一个人,一个女人。

就在我犹豫的时候,它的一个举动让我心惊肉跳。只见它露出森森的利齿,张嘴咬向套住的那条前腿,我惊愕之下,大吼了一声。我明白了它的意图,也知道了为什么有些猎人的套子里,往往会留下一些动物的残肢断臂,狐狸也有和狼一样的本性。它的整个举动,让我感觉震惊的同时,也让我有了一些莫名的感动。

七条猎犬闻听我的声音之后,迅速也跑了过来,我喝住了它们的狂吠,让它们都一动不动的蹲坐在那条雪狐外围,我放下枪,嘴里轻轻的对雪狐说:别怕,别怕。慢慢的向它走去。也许它真的能听懂我的话,停止了那种过激的行为,俯下身体卧在雪地上。

我放了它,但是,现在我后悔了。如果当初我狠下心杀了它,就不会发生那么多事情,我也不会是现在的样子了。”二叔絮絮叨叨的说。

二叔已经有七八年没有入山了,志民心里想:一定是刚才的那种类似抽疯的病,让他的手握不稳猎枪了。还有一个疑惑,那条雪狐和二叔的病似乎有所关联。还有如何猎到了那只老虎,也是志民一直想知道的。

房间渐渐有些冷了起来,志民下地往灶膛填了几块劈材,就又回到炕上听二叔往下讲之后发生的故事。

“从那天开始,我的猎物没有在丢过一次,反而某天会莫名其妙的多出来几只小猎物。我也听说过狐狸会小搬运的事情,想一想也许就是那只雪狐为了报答我吧?也就心里释然了。我知道你惦记着那只老虎是怎么猎到的,其实,应该算是那只雪狐送给我的。放了雪狐之后的第七八天吧,我也是早上领着七条猎犬出去,一个上午,没有打到如何猎物,时近中午的时候,猎犬一起狂吠着向前跑去,我发现是那条雪狐像故意引着猎犬,时快时慢的往原始森林里跑。

那是一片红松针叶林,一棵棵的树木粗壮参天,密密匝匝的几乎没有缝隙的生长在一起,我骑着马架着鹰,也随后追了进去。一盏茶的功夫,就听到在嘈杂的犬吠声音里,爆出来一声惊天动地的嘶吼,我的马在瞬间便瘫软起来,把我从马背上直直的摔了出去,好在枪一直还在手里。

我寻着犬吠跑过去,看到一只东北虎被一根粗粗的钢丝套斜脖颈和肩胛套住,几十股钢丝拧成的钢丝套,有的地方已经锈迹斑斑,应该是几年前不知道那位猎人下的,今日才发挥了作用。

那只东北虎已经看不出昔日威风凛凛的王者风范了,斑斓的皮毛掩饰不住一根根瘦骨嶙峋的肋骨,很显然,它被困在这里肯定不是一两天的时间了。几条猎狗正拼命的冲上去撕咬它的身体,它也竭尽全力的躲避和反击,虽然被困了几天活动不便,但是它的利爪和尖牙依旧锐利无比,雪地上,此时已经躺在两条猎犬的尸体了。它的嘴角血迹斑斑,或许是尝到了鲜血的滋味,它变得更加狂躁,用力想挣脱钢丝套的束缚。

我想喝住几只猎犬,让它们散开,好便于我开枪。弹壳里填充的铅弹,只要击中要害,足以让这只猛虎毙命。猎枪的弹壳一般会填充两种弹药,一种是米沙散弹,打出去的面积大杀伤力稍弱,用来狩猎小型动物。还有就是这种铅弹的,用于对付野猪,黑熊等一些皮糙肉厚的大型动物的。

我的手指里还夹着两颗子弹,怕万一一枪不能打中要害,再迅速填上下一颗。几只猎犬好像是没有听到我的呼喝,还是无所畏惧的向老虎扑去。我知道,它们是目睹到同伴被老虎杀死,天性让它们会不顾一切的拼命。

在老虎几番用力之后,钢丝套由于历经雨水和雪水的侵蚀,有一处一大半开始断裂,终于,在老虎的愤怒的努力下,它挣脱了羁绊。转眼之间,又有两条猎犬毙命。我悲愤欲绝,要知道,这些猎犬是我辛辛苦苦训练出来的,它们在我的眼里不亚于我的兄弟。我大喝一声,吸引了老虎的注意力。它摆脱了猎犬的纠缠,一个虎扑直奔我飞跃而来,我的手,也在那一瞬间扣动了扳机。伴随着一声狂吼,那只老虎重重的跌在我的眼前,抽搐了几下,就一命呜呼了。

等我想起那只雪狐时,早就不见了它的踪影。

那天晚上,我喝了很多酒,猎取了一只老虎的欢喜,抵消不了失去了四条猎犬的悲痛。渐渐的我喝多了,眼皮沉重的像木门里挂着的熊皮门帘,恍惚间,看到一个女人掀开了门帘,走了进来,这个女人我认识,和我做过几次露水夫妻,是咱村子里的大户李有财的儿媳妇小兰,过门不到一年,还没等开枝散叶给夫家生个一男半女,丈夫就害脱症死了。夫家从此认定她是扫帚星,村长里的人也疯传她是白虎,上了她身的男人,多半会死于非命。我那时年轻气盛,况且小兰是十里八乡我见过的女子中,长的最漂亮的。”

(三)手如棉的小兰

这个女人志民也见过多次,油黑的发髻梳理得一丝不乱,瓜子脸上长着一双水汪汪会说话的眼睛,胸脯高高的,虽然是一双大脚,走起路来却像风摆荷叶一般,不知道诱惑了村子里多少男人的目光。前些年听说被山上的胡子绑了票,让夫家出五百个大洋赎人,李有财巴不得早一点打发走这个丧门星,也是舍不得钱财,就报了官,从此她就再也没有了音信。后来村长里的人都猜测她可能被土匪一怒之下撕了票。只是没有想到她和二叔还有一段缘分。

二叔诉说小兰的时侯,眼里像是裹了蜜,黏黏的充满了柔情。

“其实我很早就发现,这个女子看我的眼神儿就有些不对。万山他爹那时正好和我打赌说:你要是敢和这个女子睡上一回,我就输你一副熊掌,外加一只熊胆。一听他这么说,我的牛脾气也上来了,也赌咒说:我要是上不了她的身,就把我的那份都给你。我们两个刚好合伙打到了一只黑熊,说好了万山他爹拿熊胆和一副熊掌,我拿一副熊掌和熊肉,熊皮等卖了,对半分。

猎到的那头熊是在咱家苞谷地里,我和万山他爹蹲守了两天,才把它打下的。虽说让它祸害了一亩多地的玉米,也值了。万山他爹这个赌下的也够重的。一副熊掌外加一个胆,卖到县城的宴宾楼和百草堂,可以抵半晌地的收成了。

我横下一条心,就是要赌一口气。我知道小兰每天下午都要到臭蛋他们家的杂货铺,去买一些油盐酱醋,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的东西。李有财家里的人口多,又赶上秋收,长工姑且不算,短工就有十几号人。即便小兰不去杂货铺买什么,可能因为天长日久熟络的关系,每天也喜欢去那里和臭蛋他娘拉家常。

她来回都要经过一座小木桥,附近没有人家住户,我没有费多大的力气就把她领到了看秋的窝棚里,把事情就办了。”

志民傻傻的问到:“什么事情办了?二叔”。

二叔看着志民的样子,“哈哈哈”的笑出了声音。他心里明白;有些话是不能当侄子的面说的那么透彻的,自古男女之事,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

其实,他还是费了一番周折才和小兰有了肉体之亲的。

那一天的午后的阳光暖洋洋的,连续十几天没有雨水,苞谷的胞衣和黄豆的豆荚都已经泛黄,小河沟近乎干涸,只有一条细细的水线,潺潺的流淌着。他就这么一边在木桥头等着小兰,一边抬头看着蓝得像一汪水的天空,想象着小兰曼妙的身体,脱去衣物会是什么样子。想着想着,恰恰就在这个时候,随着一阵雪花膏的香味飘过小兰走过来。慌乱之间,却发现小兰的眼睛也瞄着他,用一只手捂住了嘴偷偷的笑了起来。

此时,他知道自己的脸红得一定像家里那只发情公鸡的红冠子,似乎轻轻一碰就会有鲜血流出。眼看着小兰笑得花枝乱颤的走过他的身边,一时之间竟不知道如何是好,先前想到的一些说辞,都被这意外出现的状况冲到了九霄云外。他的脑袋一片空白,鼻孔里满满的都是雪花膏和女人肉体的气味,扰的他好像有些神志不清了。直到后来也没有想明白,自己当时怎么会那么大胆,从背后抱住了小兰。抱住一个柔软的身体后,他才缓过神儿来说:我喜欢你。小兰半推半就的挣扎了几下,就不在坚持了,身子变得像面条一样软软的,任由他拦腰抱起,小兰的双手挂在他的脖子上,咪上了眼睛,听耳边他的奔跑的脚步扬起的风声。

他把小兰抱到了看地的窝棚里,地上铺着厚厚的干草,干草上是狍皮褥子,他把小兰放在上面,迫不及待的去解衣扣,他手忙脚乱了半天也没有解开一个双十套的扣子。

小兰看着他说:“俺可是白虎,你不怕?”

他说:“俺不怕,怕,俺就不抱你来了。”

小兰说:“俺男人可是‘马上风’死的,你真的不怕死?”

他说:“死在你身上,俺也值了。”

小兰说:“你可是真心想和俺好,还是做一回露水夫妻?”

他说:“俺真心要和你好。”那时他被燃起的欲火焚烧着,根本不知道自己说什么。

小兰的眼睛里流出了泪水,一件件脱去身上的衣裤,他望着眼前这女子的胴体,喉结上下吞咽着唾液,竟然忘记了自己下一把应该做什么。那高耸的*,纤细的腰肢,修长的双腿......无一不让他感觉神秘和惊奇。他最为惊喜的是,小兰根本不是什么白虎。

她的眼睛里漾着水一样的,冰雪消融的后的春情。她说那个死在她身上的男人,从小就有痨病一直靠大烟土续命,房事根本就不行,死的那天是吃多了鸦片,刚上她身的时候一口气上不来,浑身颤抖了一阵就归西了的。公婆怕她守不住寂寞,万一红杏出墙累了李家的名声,所以放出风声说她是白虎。

其实李有财那条老狗也一直打她的主意,有几次夜里借故到她的屋里动手动脚,好在她的枕头底下放着一把剪刀,都没有让老家伙得手。后来,她想到了一个办法,知道老家伙那天夜里会去,提前一会请婆婆过来说娘家人捎来几件时兴的衣服样子,想给婆婆做一身衣服,让她过来看看,估摸时辰差不多的时候,她找了借口说去厕所,然后躲在后窗静听。果不其然,老家伙喝的醉眼迷离,加之煤油灯幽暗,一跨进门就喊小亲亲,把老太婆气的差一点背气,一根劈材拌子,让那条老狗从此断了念想。她说早就喜欢上了他,就是一直没有合适的机会和他说上话,今天终于让她遂了心愿。

她的手绵绵软软的,像新弹的那条棉被。一边说着心思,她说许多的夜里睡不着的时候,想着有个雄壮的男人抱着她,哄着她一起睡觉,现在她找到了。说着她把他翻到了下面,张开丰润的嘴唇轻轻吻......他环抱住小兰,如婴儿一般亲吻着她,无限的眷恋之情弥漫了身心。那时他心想,此时此刻就算去死,也真的值了。至于和万山他爹的赌注,他已经想好了,要把自己的那一份舍弃。这时,在他的心里,没有任何东西能够与眼前的这个女子比拟,舍去一份炫耀,也许就能给这个女子一份安宁。他知道,他已经真的爱上了这个女人。

现在,小兰怎么会出现这里?他还没有来得及问,两片香唇就堵住了他的所有疑问,随之而来的是他闻到了熟悉的肉体散发出来的情欲的味道。

呛子外传来夜枭“嘿嘿,嘿嘿,”狞笑,惹得一阵犬吠声之后,有北风撩起的雪粒,扑打着门帘发出来噼噼啪啪的声音,他不清楚现在所做的事情,和身下一声声低吟的女子是不是真实存在的,他感觉自己的眼皮更加沉重,他能听到自己的嘴里已经发出来鼾声。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浑身的每一根骨节都很酸痛,他想到第一件事情,就是昨夜所发生的一切到底是真实还是虚幻的?呛子里根本没有小兰的身影,哪怕有一根长长头发丝留下,也能证明她曾经来过。他想自己一定是喝多了,想小兰想疯了缘故,才会做那样的春梦。但当他看到自己在被窝里光着的身子,以及褥子上留有男欢女爱后的痕迹,都让他困惑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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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胡子

小说红胡子点评:

《红胡子》写的很好看,虽然有点虐,看完好久都很忧伤,很心疼历肆寒,结局还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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