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都市之崛起人生的小说是《都市之崛起人生》,本小说的作者是浑蛋写的一本现代都市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白酒也喝光了,但是这只鸡却只吃了两口。他站起了身,说他还有事情,就先走了。我当时并没有刻意的将他留下来或者说什么多余的话。他说他还会来看我,他也没有说任何安慰我的话语。而我想,这或许就是兄弟,他深...
精彩章节试读:
,他很快地打开了一瓶酒,将鸡撕成了两半放在了桌子上。
我取出了一箱啤酒,我不怎么喜欢喝白酒。于是他就这样拿着瓶子,我也拿着瓶子,谁都没有太多的话,或许是想说什么,但是不知道该怎么将这心中凌乱的语言组织在一起的缘故吧。
一个小时的时间,我喝了一箱啤酒,他把那一整瓶白酒也喝光了,但是这只鸡却只吃了两口。
他站起了身,说他还有事情,就先走了。我当时并没有刻意的将他留下来或者说什么多余的话。他说他还会来看我,他也没有说任何安慰我的话语。而我想,这或许就是兄弟,他深深地知道我内心的想法,他知道说太多的话也只能是让我黯然伤神而已。
现在看着这瓶酒,我觉得他就好像在我的眼前。我打开了白酒,美美的喝了一口,白酒的辛辣呛鼻令我又流了不少的泪水。逐渐的我又一次的带着对于过去每一件事情的回忆沉沉的倒在了床上!
深夜的一声雷鸣将我从睡梦中惊醒,我好像又一次的进入了战场,我的身边不断地有一发发地雷不断地爆炸。
我听见我的耳麦里不断地有一声声我的战友的求救信号,我不知道该去支援哪一位。
我向前跑着,向前跑着,我看见我的兄弟们纷纷的倒在了地上。他们都中弹了,这本来蓝绿色的野地特战服现在已经被鲜血染成了黑色。
我不能忘记,不能忘记我们的那一次行动。我们中了埋伏,我们都受了重伤,但是我们保留住了自己的性命。
我深深地记得,当时我们接收到命令,在边境地区有数名武装分子携带武器私贩毒品入境。他们是要和边境最大的毒枭“胡狼”进行交易。我们得知这一情报之后迅速的开展了抓捕行动。
谁知道,这次竟然是他们特意为了消灭我们这一行动小组所举行的绞杀行动。他们提前布置好了战场,原打算将我们一网打尽谁知道他们低估了我们的水平。
我们虽然都受了伤,但是得到豹穴总部的迅速支援,我们都安全的撤离了。而从此,我们就与胡狼家族展开了长达两年时间的斗争。
我打开了门,站在雨地里。雨点打在我的身上令我感觉到很舒爽。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