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别走

亲爱的,别走连载中

亲爱的,别走

标签:都市,职场,赘婿来源:奇热作者:马家秀才主角:李名扬,王亚玲,张小娟

主角是李名扬,王亚玲,张小娟的小说叫做《亲爱的,别走》,它的作者是马家秀才所编写的都市风格的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这回混票可要混到南阳。以前在家时常听老年人讲,南阳离家只有一百多里地,就是走着回去也快。可是,到了郑州火车站,却没有直发南阳的车。而我又不知道哪趟车经过南阳。向车站的人打听,人们说没有车经过南阳,...

精彩章节试读:

那个时候,已经是早晨。我想,就从这里往家走吧。时间长了,总能走到家。

于是,我就顺着一条公路向前走。可是,我不争气的肚子又叫了起来,两条腿也开始不听使唤。没办法,就坐下来歇一会,等不太累了,又开始走。

走着走着,我看到一个路口,路口上竖着一个大牌子,上面写着:十八里河乡。

“可能到农村了,”我想,“何不去碰碰运气,万一不行,就舍着这张脸要点饭吃,总不能这样活活饿死吧。”这样想着,我就又向前走。

约莫走出有半里地光景,我又看到一个路口,路口上也竖着一个大牌子,上面写着:小李庄村。我就进了村。

刚好看到一位老大爷坐在村口的一张椅子上。我就向他说明了自己目前的处境。

老大爷一听,先表示出诧异的样子,然后说:“孩子,我听你说话的意思,你是想从这里往南阳走。你知道南阳离郑州有多远吗?”“不知道。”我说。

“有差不多六百里地。就你现在这种走法,至少要走十天。十天知道吗?”我听老大爷这样一讲,不仅心凉了。当初在郑州火车站往外走的时候,我想着郑州离南阳最多只有两三百里地。如果那样的话,半路再要几顿饭,可能两三天就到家了。

可是,我估计的比实际上的数量差了一半。虽说按原计划坚持一下也能到家,但毕竟太远了。一路上吃不饱穿不暖,说不定到不了家就死在半路了。想到这里,我的心顿时灰了一大半,就一屁股蹲在大爷身边的草地上,双手抱住头,陷入无限烦恼之中。

那大爷显然软了心肠,就走到我身边跟我说:“孩子,依我看不如这样,我有个侄子,在磨粉面,刚好缺个人手。他昨天还跟我说,让我帮他找个帮手

你不若先去他那里,干的顺心了,就在那里干下去;干得不顺心,,你也可以先干一段时间让他把工钱结给你,你不就可以坐车回家了吗?”我一听那位大爷说得是,就答应了他的要求。

他就把我领导他侄子家。

那人名叫李小虎,约有三十出头年纪,个子不高,黑黑瘦瘦的,显得很干练。他先看了看我的身份证,然后让我坐下来和他谈条件。他说他这里主要就是磨粉面,一个月一百块钱。

我在他这里最少要干两个月,中途走的话不结账。他的话与那位大爷的话很显然有出入,但我当时又没有别的出路,就只有答应了他的要求。

但是,磨粉面那个活可不是一般人能受得了的,更别说我这个从小娇生惯养的人。当天,李小虎倒是没让我干活。我在他家吃了三顿饭,晚上就睡在磨房里。这让我产生了错觉。

我还以为他们会这样养我几天呢。可是,我的这种想法简直就是痴心妄想。第二天早上三点半,我就被叫了起来。我和李小虎一起工作。

我们的工作是:把几百斤红薯干用粉碎机粉碎,然后过滤,沉淀出粉芡。由于是第一次干,许多东西又不太懂,那粉碎机又轰轰隆隆的震耳欲聋,李小虎不得不对我大声吆喝。

可是,我是一个没起过早的人,第一次这么早起来,只感觉头重脚轻,干活压根就打不起精神。虽如此,但是,端人家碗,属人家管,只得硬着头皮忙完这忙那,忙完那忙这。

那粉碎机把红薯干粉碎以后,经过过滤,沉淀出来的粉芡需要狠命的用棍子把它们搅匀,然后再沉淀,沉淀后再将淀粉上面的水舀出来换新水,换完新水后还要用力搅匀,然后再沉淀,再换新水。

这些重活原来是李小虎自己干,他老婆只是给他打下手。可是,我不是人家花钱雇来的吗?于是,脏活,重活,累活全压在我身上。我可是一个在家没出过重力的人,猛然之间干这么重的活,确确实实有些招架不住。

这些活干到九点钟就结束了。然后吃早饭。按说吃完早饭后李小虎本来可以让我睡一会,一来休息休息,二来补一补昨晚的觉。可是他没有。

他还让我帮他砸粉坨子和晒粉面。而他自己却回家睡大觉。我本来打算干一段时间,挣点车费再买套新衣服回家的。可是,从早上三点半起床,一直忙到晚上十点钟,我感觉太辛苦了。况且,工资又不高。

我甚至觉得,吃这样的苦,还不如在外面流浪呢。所以,干了几天后,我就跟他说不想干了。他问我是不是感觉太累了。我说是。

可他说如果我真要走的话可以自己跟他老婆说。他说,如果我走了,他只有让他老婆给他当下手,而她还有个两岁的孩子需要照顾。这样,对于一个女人来说,确实有点残酷。她该又在他面前唠叨了。

我说,行。就找到他老婆说了要走的事。那女人也不好说什么,但却只给了我五块钱工钱。这有点违背了我的本意。虽然刚来时李小虎和我谈过条件,但我想他很可能会因为同情而把工钱全部结给我。

这样的话,我也许能回到家。可是,我又是一个极爱面子的人,只是心里这样想想,嘴上又不好意思说。即便我想说,但一想起来刚来时答应人家的条件,就只有把想说的话咽回肚里。

按说李小虎当时那么缺人,我可以主动和他谈谈条件,然后继续在那里干下去。我可以向他要求,上午九点下班吃完早饭后先睡上几个小时再干其它的活。可是,我却没有找他谈。

一方面因为我从小就性格内向,不善也不想主动和人谈话,另一方面是我又想到了混票。如果能混票,虽只有五块钱,我照样可以回家,何苦在这里看别人的脸色。

有了这些想法,我就没再提想留下来,也没再提工钱的事。还好,第二天早上,那李小虎老婆还让我在他家吃了早饭。我就拿上行李,离开小李庄村,徒步向郑州火车站走去。

我在这里应该向读者们谈谈我的行李。我其实在离家出走的时候根本就没想到在外面这么长时间,所以连一件换洗衣服都没带。我所带的只是一些能证明那篇《出墙红杏》是我写的一些写作提纲以及一些灵感的碎片,还有一本巴金的《家》。

可是,到那时为止,那本《家》也不知何时弄丢了。我那个绿色的薄布包里只剩下几本教案和一些乱七八糟的碎纸片儿。当然有人要问了,那你在人家家里五天时间就不换衣服吗。

换是换,不过换的衣服也是人家李小虎的旧衣服,等自己的晒干了再还给人家。

那天离开他家时我又穿回了自己的衣服——也不算是自己的,更确切地说,那件米黄色的旧夹克可是预制场那个小混混的。

就这样,我依旧穿着那件小混混的旧夹克,手上提着那个装着小说提纲和灵感的布包,向郑州火车站走去。

走在路上我在想,这回混票可要混到南阳。以前在家时常听老年人讲,南阳离家只有一百多里地,就是走着回去也快。

可是,到了郑州火车站,却没有直发南阳的车。而我又不知道哪趟车经过南阳。向车站的人打听,人们说没有车经过南阳,但有车经过信阳,属京广线。

“去信阳也行,”我想,“以前在家听收音机里河南电台天气预报时,播音员老是喜欢这样说,南阳,信阳,驻马店三地区晴天有多云,或者怎么怎么,信阳离家肯定比郑州近,不然天气预报怎么会把这三个地区往一块扯?”

但是,我是想混票的,买到哪里才能到信阳呢?我刚开始没有看售票厅的班次,就向售票员要了一张去xx的票。

她还没开始打票,我抬头一望,看见售票窗口的上面写着“新郑四元”四个字。说不定我要买的那个地方不到信阳,新郑才到呢。

想到此,我急忙改口道:“对不起,我不买去xx的票了,我要一张去新郑的票。”“这样不行,我不能给你打票,你刚刚说得好好的要买到xx,怎么又要去新郑?是不是想混票?”

售票员说到了我的心里,我嘴上哪里肯承认,“我本来要去xx看一个朋友,可后来又想去新郑看另一个朋友。”售票员不相信我说的话,也不给我打票。

只用那双生气的大眼睛看着我。我也毫不示弱的望着她。就这样,我们对望了足足有五分钟。她终于妥协了,就为我打了一张去新郑的票。没想到,歪打正着,去新郑的车刚好属京广线,也经过信阳。

我又坐车到信阳。我到信阳已是晚上。用身上身下的一块钱买了两个馒头吃吃,我又身无分文了。那晚,我在信阳车站周围胡乱转悠了一夜。

期间,有一次因为想找个地方住而来到一个帆布搭成的篷子边,被卖夜宵的以为是贼而拿起铁棍把我轰走好远;还有一次来到一辆旧车边想去车厢睡觉时被里面睡着的几个流氓吓得七魂丢了六魄。

总之,我找过了许多地方,却终于连一眼也没能合上。我甚至想像在武昌车站一样碰到一间烂房子都不可能。虽如此,我还是熬过了那一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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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亲爱的,别走点评:

故事情节还不错,就是感觉李尘有点太无敌了,有如来佛祖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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