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天马牧场的小说叫《天马牧场》,这本小说的作者是龙骑士所编写的现代都市风格的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新鲜营养的牛奶,对于狗狗们的诱*惑,都远远比不是那一碗散发着淡淡馨香的灵液。丁翔好气又好笑,但念在大黄救主有功,小黑也表现得忠心梗梗的份上,这顿晚餐,特意给它们准备了一大盆,当然,是混在牛奶中的。...
精彩章节试读:
斯看来,打枪这事,还需要天赋。
很明显,丁翔的天赋不错,单发模式,一百米外开瞄准镜,连打十发,成绩是90环……除了第一枪丁翔有些紧张,打飞了,其余九枪,枪枪正中靶心。
看得老兰斯连嘴里叼着的木烟斗都掉到了地上,原来还有些优越感的拉姆更是差点将眼珠都瞪了出来,满脸的不敢置信。
“噢NO,BOSS,你一定是在骗我们,你以前不会是三角洲的吧?”
“不是,丁肯定不是三角洲的。”
没待丁翔回答,老兰斯先否定了儿子的说法:“丁是华夏人,怎么可能是三角洲的。华夏最厉害的特种部队叫大内搞熟!”
晕,老兰斯的这中文,简直太让人酸爽。咧嘴一乐,对这个成绩丁翔也有点自得:开玩笑呢?咱可是天山修灵一脉的传人,天山马王的嫡亲子孙。
“很棒,单纯的就射击来讲,丁,你已经是个高手了,我根本没有资格教你什么。”
“嘿嘿,哪里哪里,大叔你才是合格的好猎手,我还要向你学习很多。”
兰斯大叔的赞扬,丁翔当然要表现得谦逊一些。谦恭礼让,是咱华夏人的传统美德不是。可其实丁翔也有些意外,灵液对于身体的强化,居然这样的牛叉。力量足,能够握得稳枪也就罢了;没想到连眼力也得到了加强。读书时,他还有点轻微的小近视来的,可现在……不用去验光,他也能感觉得出,视力至少1.5,特别是凝神注视的时候,就感觉有一股清凉在眼部如水洗荡涤一般,仿佛那个靶位就在眼前,并放大了许多。
如此一来,只要击发没问题,打10环,简直就跟铂金在一群青铜中间超神一样简单。
“靶子太近了,没有什么成熟感!”
这句,就纯属装叉了,饶是梗直如拉姆,也不禁撇了撇嘴,“用你那把伯莱塔,我们单挑,15米手枪靶,怎么样?”
“父子局吗?”
“咳咳……”
老兰斯连咳了几声,丁翔脸一红:“那个……父子局就算了,谁输了,明天谁刷马!”
“成交!”
拉姆爽快的答应的了,接着又来了一句:“反正不管输还是赢,马厩都得是我收拾的!”
丁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