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都市逍遥兵王的书名叫《都市逍遥兵王》,是作者球菌最新写的一本现代都市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这种一线大城市,相反的,它位于榕城这么个内陆的三线城市,虽然飞跃的到来让榕城的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但是想要从三线城市一跃到和北都、云海齐名那是不可能的。但是如今的榕城也和以往有了很大得不同,除了部...
精彩章节试读:
在,就算没有沈凌那般妖孽,但是毕竟沈凌的距离离得太远,等沈凌将手按到桌子上的时候,楚凌霄早就把包裹按到了床上。
“......”
楚凌霄转身一个腾跳道床上,然后撕开了包裹外面的塑料包装。
“......”
沈凌现在拦也来不及了,他的小秘密已经被发现了。
只见那个被塑料包装起来的小包裹里面静静的躺着一个黑色地面鎏金字体的方盒子。
鎏金的梵文楚凌霄根本看不懂,那字看起来比鬼画符都怪,与其去理解那意思,还不如看个GV练练‘柔道’
所以楚凌霄无视了盒子上的内容,双手按住盒子的边缘,然后向上一推,只听见咔哒一声机械的脆响,小盒子的盒盖便自己弹开了。
这是一个用来装很贵重东西的盒子,因为盒子的内部被一片片小叶紫檀的小木板隔开成了数个区域,在里面装着各种各样的小物件
“这些都是什么东西?”
楚凌霄转手又盯上了那个白色的戒指问道。
说是白色也因为这个戒指的大部分颜色是白色的,没有任何宝石点缀,就是一个简简单单的戒指,甚至还有很多各色的杂质。
“这戒指是北非一个富商花了两个多亿美金定做的求婚戒指,据说是用陨石做的,但是还没等结婚就死了,临死之前把戒指送我了。”
这个理由还是沈凌瞎掰的,但是这的确是一个北非富商用陨石定做的,里面还刻着他老婆的名字,只不过这不是那个富商送的,而是沈凌把他刺杀之后顺走的。
“那么,这颗子弹呢?”
楚凌霄放下了两个多亿的戒指,拿起了那个看起来最便宜的子弹头。
那是一颗金黄色的子弹头,被人擦拭的晶亮,在灯光之下反射着金色的光芒,凑近了还能嗅到它发射时残留的淡淡的火药的味道。
这颗子弹头肯定不是什么高等材质做的,因为这就是最普通的12.7mm口径的子弹头,普通到一旁的桌子下面就堆着一盒这种子弹。
“这颗子弹,是我很重要的东西。”
沈凌说到这的时候脸上那抹逗逼的神色忽然消失了,眼睛中淡淡流露出来的忧伤讲述着一个沈凌不想讲述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