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大权臣》由明末大权臣倾心创作的一本穿越风格的小说,主角李吴山金雀儿,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这三十一个刚刚改姓为李的孩子依旧吃的非常满意。每一个孩子都象饿死鬼投胎一般,好像几辈子没有吃饱过,毫不顾忌米粥的高温,直接就往喉咙里灌,转眼之间就把整整一大锅黄米粥吃的干干净净,甚至把碗筷都添的光洁...
精彩章节试读:
以了。
刘学究最喜欢做书写之类的事情,因为这等于是把他这个账房先生提升到了“文案”的高度。不管怎么说,对于刘学究这种好面子的文人来讲,“文案”终究要比“账房先生”更好听一些,而且显得更加体面。
当天中午前后,刘学究就写好了一份“招募文告”,然后找了一面铜锣,卖力的敲打着在大街小巷里扯着嗓子高声喊叫起来:
“各家各户的听真了,李老爷招人做民练哩。”
“只招男人不要女子,每月给两斗四升谷子,还给十二两精盐。”
“只要做了李老爷的民练,就可以到大灶上去吃,管饱。”
“这么美意的事情打着灯笼都找不到,错过了可就没机会哦……”
刘学究卖力的吆喝了整整一个后晌,效果还真的很不错,当天就有百十来人前来应征,李家大宅顿时热闹起来。
可惜的是,在所有这些前来应征的人员当中,真正的丁壮只有一半多点儿,其中还夹杂了很多年纪偏大的人。
“六叔啊,我记得你比我还要大十来岁,怎么也来应征做民练了?”刘学究捏着笔,始终不愿意在花名册上落下六叔的名字。
六叔是大旗庄的皮匠,因为瘸了一条腿,所以庄子上的孩子们总是戏称他为“六瘸子”。明明已经是年过花甲的岁数,还要出来做民练……
虽说民练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士兵,终究也得弄的象那么回事才好。谁见过六十多岁的瘸子出来当兵的?摆明了就是来吃闲饭的吧好吧?
想不到的是,李吴山却毫不在意,而是很随意的说道:“六叔的年岁确实是忒大了些,腿脚也着实的不方便,但他终究是咱们大旗庄的人,总是要吃碗饭的,就算他一个吧。”
李吴山发话了,刘学究当然乐的做这个顺水人情,马上在花名册上落下了六叔的名字。
就这样,年岁比山梁还要高的六叔就正式成为了大旗庄民团的一分子,也算是找到了一个长久的饭碗,而李吴山的“大善人”名号也就更加的实至名归了。
在这些乡亲们的心目当中,这绝对是一桩扶危济困怜贫惜弱的善举,权且当做是积阴德了。
反正民团也就是那么回事,又不是真的用来打仗,最多也就是维持一下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