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金萍,郭翠华的小说叫《刁爷:金萍中短篇小说精选集》,本小说的作者是金萍倾心创作的一本其他小说类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贵重的礼品没有经济实力。一次又一次的出尔反尔,一遍又一遍地否定自己,别说营业员,就连梅自己都弄得不耐烦了。商店里,到处贴着“原价380,现价180”“节日大酬宾”“喜、喜、喜,100万元奖品大派送...
精彩章节试读:
藤的指引,我们才能寻到回归故乡的路。泥土深处是你我魂牵梦绕的村庄,村庄里有你我苦恋的家园,家园里有什么?有我们共同栽植、创造的青苹果乐园吗……
我在那个黄昏的阅读中终于有了眼泪流出,虽然混迹于官场的我情感神经早已趋于麻木,但少年往事毕竟是我生命里的第一场春雨。我清楚,梅笔下的阿排就是我,沉重时代除了我那一支竹笛能吹得人心磬摇动,还有谁能做到?虽然挨了父亲坚挺的巴掌,我已老老实实改称梅为表姐,可实质上,梅依然是我的初恋。那一朵未开的花骨朵在我心底永远鲜亮如初,岁月洗不去,风尘褪不去。那一次阅读使我了解到了梅的信息,她离开了学校,离开了讲台,在一个县城的文化馆搞专业创作,她有那么敏锐的眼光,有那么细腻的感觉,我想她准能成,这只能混口稀粥的饭碗比较适合她。
后来的一段日子,我不断读到她的新作,《黑眼睛阿排》《荒唐》等等,大都是刺穿岁月的幕布,在童年的长河里打捞沉淀的记忆,差不多的文章里都能读出我的影子。这也许是我在阅读中总是读着自己的使然。总之,阅读的感觉已不如第一次感动,代之而来的只是温馨地一笑和浅浅的回味,我想,对梅的那一份珍奇的少年感觉总算被岁月打磨得淡而又淡了。
后来,我按照介绍作者的地址去了封信,残冬果真是梅。梅立刻给我写了回信。梅已不是原先那个信笔涂鸦的乡下小女孩了。她的钢笔字果真漂亮,漂亮得让男人自愧不如,那骨架那结构,显然都是有着深厚功底的。梅在信中说,志成身体一直不好,因为志成有个大伯解放前跑去了台湾,算作港台关系,县里给志成以党外人士的身份挂了个政协委员,常出入大小会议,业务逐渐地抛荒了,两人时常闹别扭,梅说分开可能好一点。梅说,很想到市文联来工作,不知我能否帮上忙。我告诉梅,现在的光景,哪里都不好混,能凑合就在县城凑合吧,何况依你现在的光景,接近不惑之年的女人了,跳槽的事要三思而后行。现在的情况,到处都是女人的陷阱,曾经善良正直的人们一夜间仿佛中了邪,都变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