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高顺,吕布的小说是《三国之大汉顺民》,它的作者是高顺最新写的一本其他小说类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熟悉感,这小子虽然长大了,也还是那副模子,不像自己,在皇城混了那么久,样子早不复从前了。 “王大哥,先和我一起回军营,看看我手下的那些儿郎,都是好小伙子,如果可能,还要请你多多指点他们。” ...
精彩章节试读:
来越不堪。
“高顺,下马,”从后面传来一声叫喊。
嗯!高顺缓过神来,不管来者是谁,但是他的话语提醒了高顺,用剑的时候不要上马,否则难以发挥出剑术的真谛。
下马的高顺,迅速发挥出自己的真实实力,即使没有自己习惯的武器,在剑术上,高顺也不会太过于逊色。
避开与曹仁的对抗,直接面向纪灵,在纪灵重武器近距离难以发挥的情况下,高顺游刃有余。
反看曹仁、纪灵,曹仁因为马匹的影响,反而难以发挥,再加上用剑的确难以在马上发挥,特别是高顺下马后,距离更长,看着纪灵三尖两刃刀挥来挥去,也难以发挥近距离的攻势,特别是有几次险些砍到自己。
“哎呀,”听得纪灵一声叫唤,纪灵因为收不住刀式,被高顺反手一剑,在腿上划开了一个口子。
看来今天是讨不了好了,“纪灵,我们走,”曹仁拉着纪灵扭身往树林里去。
高顺并没有追击,穷寇莫追,甚至里面是否有什么埋伏也不好说,转身看着身后渐渐靠近的一骑。
来者武士打扮,约四十出头的相貌,我认得他吗?
来者近身下马,“高顺,好久不见了?”来人倒是认得高顺。
“你是?”高顺细看了一下,确定自己对来人真没什么印象。
“我是王越,你王大哥啊。”自称王越的武士倒是很熟络的介绍自己,“你小子居然把我给忘了,我可还指点过你剑术的。”
剑术大师王越,三国第一剑,曾十八岁匹马入贺兰山,只身取羌族首领首级而归,无人敢当其锋。
十年前,在并州剿匪的一战碰到过,当时吕布带着高顺出击,碰到了已经将整个山寨挑翻了的王越,当时吕布也只是想教训一下王越,毕竟大张旗鼓的出击,到了地盘,发现自己的菜已经被别人吃完了,也要从战力上拿回该有的场子。
谁知道,当时吕布就吃了平生的第一次败仗,当时的吕布不像现在,输了还请王越喝酒,倒是自己从王越手上学到了一些用剑技巧。
“王大哥,原来是你啊,”既然认出了王越,高顺也马上行礼,在这个世界上,能让高顺敬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