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金高中生的书名叫《千金小姐倒追日记》,这本小说的作者是流氓兔小微所编写的都市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现的时间只有那么零点零一秒,其他全都是妙莎打斗的背景,国内的人未必能看到,再说我爸妈对韩剧向来敬而远之,我很放心。其实我私心,我爱了这个人这么久,好不容易了零距离接触的机会,如果能留下视频作纪念,不...
精彩章节试读:
那主人公还是个美女的时候。反正这个侧脸只有对我熟悉到一定程度的人才认得出,而出现的时间只有那么零点零一秒,其他全都是妙莎打斗的背景,国内的人未必能看到,再说我爸妈对韩剧向来敬而远之,我很放心。
其实我私心,我爱了这个人这么久,好不容易了零距离接触的机会,如果能留下视频作纪念,不是挺好的?
我心安理得地截了那段视频,拿了个上个十年才流行的光盘拷了下来。感觉自己像是上个世纪的人,然后用荧光笔在上面写个一个字:澈。藏在了我的那堆古董宝物里,偷空就拿出来品味一番,像个小孩。
皇甫澈的经纪人叫金宥助,前面像韩国人,后面像日本人。我是说名字。
金宥助长得不帅,这是理所当然的。身材倒是还可以,高高瘦瘦,很斯文的模样,还戴了双书呆子般的黑眶眼镜,不过我觉得他这是在隐藏自己的真实Xing格呢,一般这样打扮的人实质都挺腹黑。好吧,我承认我小说看多了。
金宥助26岁,比皇甫澈大了两岁。皇甫澈叫他哥,两个人很亲的样子。我还半年才20岁,不得已叫全场的人都是“偶吧”,其实来韩国这么久,我始终未能适应这两个字,每次不得不讲的时候就掉了一地的鸡皮疙瘩。
金宥助却不是我想象中那种腹黑的人,因为他居然是个个Xing豪爽的家伙,真是表里不一!
我内心腹诽着,嘴上却装作乖巧听话的模样,我学了几年的韩语充分发挥着它的作用,至少目前没人怀疑我不是韩国人。我放下大酱汤,一群饿狼马上扑上去,转眼间大酱汤就只剩下汤了。其实我挺羡慕,一群人这样抢着食,最后都不一定能吃饱,但总觉得抢来的东□□之不易,放到嘴里也变成美味了一般。
已经蛮晚了,除了他们也没什么客人,我没什么事,便和金宥助聊着天,这厮只差没把我的祖宗十八代都从坟墓里扒出来,我打着太极,表面看似知无不言,其实什么都没说。金宥助这家伙,也不知是真的神经粗,还是装的,竟觉得与我相谈甚欢,认了我当妹妹,“妹妹”这词着实暧昧,在场的人“哦~”了起来,我泰然自若,完全当没听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