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陆晓风阎罗殿的小说叫做《妖王驯妃,丫头哪里逃》,是作者濯墨创作的言情小说,内容主要讲述:顺手救了她。此后三天,她就假扮是云莺的恩客,暂时躲在这里;但她也知道,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眼下不过是权宜之计罢了!“好心当作驴肝肺,你既然不说,那我可不管你了!”云莺气鼓鼓地甩甩衣袖,起身打开花窗...
精彩章节试读:
有,难道是嫌奴家伺候得不尽心,厌弃奴家了?”云莺娇嗔着,香软的身子偎进一个相貌清秀的小公子怀里,白玉般的小手沿着他的脸颊,划过脖颈和肩头,摸着摸着就钻进了对方的衣襟。
“咳咳……”抱着云莺的那位小公子红了脸,抓住那只不安分的小手,顺手在云莺腰上捏了一把,坏笑着道,“云莺姑娘真是错怪陆某了,这春光再好,在陆某眼里也比不上你半分啊!”
“啊——”腰上最薄弱的地方被对方捏住,云莺立时痛得面泛红晕,娇啼一声,倒在他怀里,恶狠狠地笑着从齿缝里挤出几个字,“那还真是多谢公子怜香惜玉了!”
“姑娘不必言谢,这是陆某应当做的!”小公子耸耸肩,毫不客气地摆摆手,自顾自地倒了杯酒,送到云莺唇边,“上等的南浔老窖,姑娘尝尝?”
“陆晓风,你玩够了没?!”云莺把酒一饮而尽,附到那小公子耳边低声骂道,“老娘已经给你三天的小曲,嗓子都快唱哑了,你再不走,老娘可伺候不动了!”
“莺儿,”陆晓风眨巴眨巴眼睛,装作听不懂她的话,可怜兮兮地捂着胸口,“陆某一颗心都系在了你的身上,你又怎么忍心赶我走呢?”
“陆小姐,你就少恶心我了!”云莺搓了搓手臂上的鸡皮疙瘩,不屑地撇撇嘴,“谁稀罕你这个假男人!”
“咳咳……”陆晓风被酒呛得面红耳赤,世上最不幸的事情之一,就是空有一身泡妞的本领,可惜她本身就是个妞!
没错,这辈子虽然没有变成太监,但是,也好不了多少——封建时代的女性,简直就是苦逼中的战斗机!顶着这幅皮囊,她要怎么辅佐帝星啊?
但是,这还不是目前最大的麻烦……
“我说陆大小姐,”云莺轻轻拍抚着她的后背,带着几分恨铁不成钢的味道,“不就是个男人嘛,也值得让你到花船上躲上这么久?”
“哎……”陆晓风叹了口气,没错,不就是个男人么!但这个男人,却偏偏是她老爹啊!
想当年,那个月下起舞的帅哥,怎么就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了呢?都说“岁月是把杀猪刀,帅哥进去,怪蜀黎出来”,古人诚不欺我啊!
“唉声叹气的做什么,小心触了老娘的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