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王子文秦琼的小说叫《洪荒之穿越诸天》,它的作者是懒散的老鹰最新写的一本玄幻类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神州之地。浓郁的灵气迎面扑来,他就好像是吃了人参果一般的全身都清爽了许多。那大荒之中的灵气远远比不上九州之地,应该是因为那里的煞气太过容易了,至于破坏了地脉。“远方居然有一座城池,正好过去看一看!...
精彩章节试读:
举行一场祭典来祭祀他们。
不过他可没有想过进十万大山深处去找那一群所谓的母族,王子文心中清楚地知道,巫族的那些家伙每一个可都是骄傲的很,别说自己只是一个血脉薄弱的人族,就算是当年的蚩尤之子都得不到他们的承认,自己若是去了也只是自取其辱。
更何况自己还去不了!
这十万大山之中危险重重,越往里面走危险越多,就单单是那些障气就可以将自己毒死几万遍。他前身之时读过不少的网络小说,清楚地记得,巫族的那一群家伙是只知道修炼肉身,依靠神通的莽夫,不明天时,不懂天数的肌肉汉,他可不想变得跟他们一样。
“哧!“
“嘶拉!“
“这个地方也太原始了,连最基本的铁石都不会用吗?“王子文口中咕哝道。他心中可是充满了不少怨气,这个大荒之中的路也太难走了,随随便便一棵草都可以长得比他还高,任何一棵树都让他汗颜,简直都快比得上一栋大楼了。更重要的是,他只穿着一块兽皮,里面什么内衣都没穿,实在是让他很不习惯,不少的草叶掠过他身体之时,总让他感觉到一阵的不舒服。
这具身体的原主人被赶出来之后,什么东西都没有带,只有一把破破烂烂的石刀,就连破草劈滕都是难以为继,憋屈的他想要吐血。
照这样下去何时才能走出去呀?
“沙沙!“
王子文每一步都走得很是艰难,这里的障碍物又多,而且许多的植物还特别的危险,他屡次反复搜索原主人的记忆,才能避开一次又一次的危险,否则的活早就不知道死了多少次了。
“噗!“
路边一朵娇艳的鲜花突然啵的一声绽放开来,五彩斑斓,晶莹剔透的花瓣格外的美丽,每一朵都极为炫目,从中喷出一股五颜六色的气体,香气怡人。
“走!“
王子文的身躯迅捷如同一只猿猴,迅速地跳到了一旁,险之又险的避开了这股气体。双手捂着自已的口鼻,生怕沾染上一点花粉香气,对它避之如蛇蝎。
准确来说,这一朵花的确比蛇蝎还要毒,它喷出来的那一股香气含有剧毒,就连石头都可以融化掉。这是他从原主人的记忆之中得到的。
“喳喳!“
“喳喳!“
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