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杨桃丁岩的小说叫《从来绝色是少年》,它的作者是沈七七写的一本言情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杨桃分析道:“所以就打上我的主意了?师恩感怀后进生之类的?也算他众多功绩中的一件?”“有可能。”公子哥儿剥块瑞士糖吃着,“杨桃兄,你是校长的贵人啊,他倒挺会借机大作文章的。”杨桃抬手到脖子边...
精彩章节试读:
了出去。这段时间她在附近一家中医养生馆找了个兼职,每晚8点到10点弹两个小时的古筝,都是她熟极而流的曲目,给养生馆增添几分古意,往来的客人听了,也起到一点点舒心的功效。赵晓松目睹她进了养生馆就站在对面的树下等10点刚过,她果然出来了,在台阶上扬起头,对一个男子说着话,等他走远,她还立在那儿,呆呆地看着他,直到他消失在廊前。
那必然就是于佳佳爱着的人了,她离去后,赵晓松进了养生馆,向前台打听方才那个穿红格子衬衫的客人在哪间房,前台听了他的描述,笑道:“哦,您找丁总?我带您去找他?”
那个人叫丁岩,是这个规模颇大的养生馆的老板,年纪轻轻,生意倒做得不小,长得也挺出色,连前台小姐说起他都眉眼含笑。赵晓松悻悻地走了,爱人变了心,他有冤无处诉,发挥作学问的精神,将自身的特质和丁岩逐条对比,最后得出结论,于佳佳断然不是图他的钱财,那就是被他身上那种浪子的腔调给吸引了。这也不难办吧,他赵晓松最擅长的就是学习,照猫画虎还不行?嘿,好办。
杨桃听着笑了起来:“所以才有了电玩城鬼混、去大排档借酒寻仇等一系列创举?”
赵晓松有点羞愧:“你在笑话我。”
他的所爱爱上了一个江湖气很盛的男子,他就想为她也去学坏……杨桃唏嘘地吸吸鼻子,怜悯不已地拍着他的肩膀:“唉,当混混是童子功,您老高寿?还是踏踏实实有个成人的样子吧。”
赵晓松被惊到,反问:“那你呢?”
杨桃嘻笑着大步走在前,她才十六七,还可以倚小卖小一把,那句话怎么说来着?人不痴狂枉少年,她要在尚能任性的年代,把任性用够本。等到成年后,就学习做一个与世界和解的安分守己的好人,无趣,但安全。可赵晓松没资格啦,他才二十七岁,只比她大十岁,但他已被剥夺了无所欲为的权利了,连为红颜冲冠一怒都会惹来讥笑——这是个只会对孩童和有钱人宽容的世界,它容不下理想主义者,容不下天真、高调和情怀。
赵晓松被杨桃打压得奄奄一息,手一拱就想告饶,杨桃已替他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