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冷杉元丹的小说是《绯衣仙》,它的作者是十二番帆写的一本言情风格的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衣那小子。”瞧它多坚强,灰衣这事只是让它嘴角有点抽搐,其他的也没什么。“唉,这小子这么多年了,年年给人‘惊喜’,这不知该说他什么了。”莫闲儿收了心神,“吃饱了?”月奇点点头,在莫闲儿肩上找个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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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闲儿问完,往黑衣人身上撒了挫骨散,看着黑衣人的身体渐渐软下去,骨架消失,徒留皮囊和肌肉,满意地点点头。
药效不错。
而后又在八个黑衣人身上都滴了滴腐蚀Ru,黑衣人的身体由被滴到腐蚀Ru的地方开始变成血水,渗入土壤中。
灰衣满脸肌肉一抽一抽,转过脸不去看莫闲儿的举动,实在太恶心了!
月奇从始自终都没抬头,吃完手里的那只兔子,将莫闲儿才吃一点的那只也消灭了。
有小莫在,这些乱起八糟的事它才不用管呢,天大地大都不如吃最大。
莫闲儿解决完几个黑衣人,伸手啪啪两下打在灰衣脑袋上,“说,你的暗卫呢?”
灰衣大眼睛眨啊眨,小心翼翼地看着莫闲儿,“反正他们平时也没什么事,我就让他们去送货了……又快又安全的哦……”
“什么?”
莫闲儿彻底在风中凌乱了。
眼前这家伙真是她那个精明的商阁阁主吗?
怎么像退化成了十年前初见的那个傻小子啊?
十年前莫闲儿遇到灰衣时,正巧八岁的灰衣家道中落,灰衣这三代单传的孩子沦为救助院的孤儿一名,被前去挑人的莫闲儿挑中,带回去培养。
那时的灰衣傻愣愣的,隔三岔五给她制造点冷笑话,害得莫闲儿身边的人三天两头满脑黑线,直至灰衣长大,经商天赋显现,这才让他的经商天才名声压过傻小子的名头,后来成为了等闲宫商阁阁主,总管等闲宫财务。
可问题是,这小子进来商场便是狐狸一只,出了商场还是傻小子一个,武功练不好,连暗卫都……唉!
莫闲儿面具下的脸僵硬,“你真是……那几个暗卫给我调回红衣那再练练,再给你配的暗卫不许乱用,再让我知道这种事,仔细你的皮!”
灰衣扁扁嘴,“主子……”
多实用的手下呀,怎么就调走了,好可惜。
莫闲儿冷眼扫过灰衣,随手招来两个她的暗卫,不顾灰衣可怜兮兮的小眼神,半绑架地把他直接打包送回城里的商阁所在地。
唉,她怎么有这么个不怕死的手下?
竟然把暗卫叫去送货,美曰其名:人尽其用。
暗卫不用来保护主子,反而是送货工?有够奢侈的!
月奇吃得心满意足,跑到溪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