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回到明朝当神棍的小说叫《回到明朝当神棍》,是作者玄初创作的仙侠风格的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然想要回报,小女子倒是有一个极好的办法,既然公子懂得诗文,小女子也是一个喜好文墨的人,不妨就请公子贡献出一副墨宝吧。”陈晓云掩住一转,忽然脸上带上了一抹笑容来。“墨宝?”宁景云一怔,随后大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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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他放下了手中的诗集,嘴角勾起了一抹赞赏:“才华横溢!文笔流畅,字体游凤,每一首诗看了仿佛能展现在人的面前,让人不仅被吸引其中。”
“公子还懂诗文?”
忽的一道轻柔的女声响起。
却是陈晓云听到了动静被惊醒了过来,但听得宁景云的评判后,忍不住掩嘴轻笑道。
“略懂一二。”
宁景云很是“谦虚”的摆了摆手。
这个略懂一二学问可就大了。
一般说这句话的人,可能真的是“略懂一二”,也有可能是胸中有无尽的才华,谦虚之词而已。
“公子谦虚了,我看公子气质不凡,显然应该是饱读诗书之人,想必一身文采也远超常人。”
陈晓云更相信宁景云是后者。
“此次多谢陈姑娘搭救了。”
宁景云微微笑道。
“公子言重了,这仅仅是举手之劳而已,先前我在路上看到公子昏迷,知晓公子可能是被强人打劫了,救人一命能有无上功德,我也是为了自己,公子不必多礼。”
陈晓云摇头,对于宁景云知晓自己的姓命,陈晓云并不觉得奇怪,毕竟宁景云手中的那本诗集上面,就有自己的署名。
她之所以这样说,还是不想让宁景云觉得,是亏欠了自己什么,会有什么心理压力。
不得不说,陈晓云是一个善解人意的女子。
“救命恩情可是不能忘记的,今后在下定当厚报。”
宁景云有着自己的原则。
毕竟对方算是救了自己的性命,虽然说起来,可能就算对方不救,他也不会有什么危险。
但毕竟是救了。
“不如这样吧,公子,既然想要回报,小女子倒是有一个极好的办法,既然公子懂得诗文,小女子也是一个喜好文墨的人,不妨就请公子贡献出一副墨宝吧。”
陈晓云掩住一转,忽然脸上带上了一抹笑容来。
“墨宝?”
宁景云一怔,随后大笑道:“好,既然如此,那宁某就献丑了。”
陈晓云忙给宁景云研墨。
“敢问陈姑娘,这诗文以什么为主题呢?”
“最近时局动荡,天下有识之士都想为国效力,平定乱局,不妨公子就以大明中兴为主题吧。”
“大明中兴啊,成。”宁景云在一张宣纸上写下了几个苍劲的大字。
“少年大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