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群》是一本非常好看的都市小说,作者是刺血,主角叫布朗白发,小说主要讲述的是:第二天早起,得知腾冲那边还没有订到房,大家只好在保山再待一天。闲着无聊,我就和老丁出门逛逛,这一逛就逛到了市中心的百货大楼。二十多层的大楼是保山最大也是最高的建筑,地下是超市,一到六楼是商业大楼,...
精彩章节试读:
了我的门前时似乎已经很累了,他喘了会儿气,拉了拉门,发现门是锁着的。
我以为他要砸门了,闭上眼睛把手举了起来,准备投降,可他只是在门上踹了一脚,把门踹得凹了进去,嘴里骂了一句什么,然后就走到了最后一个柜子跟前。这个柜子的门是开着的,他看没有人就转身走了出去。
我举着手站在柜子里,好一会儿才缓过神来,没想到自己这么幸运。松了一口气,随之而来的是一阵虚脱感,要不是柜子空间小,估计我就一屁股坐地上了,这时候我才发现身上的衣服都湿透了。
等了好一会儿,就在我确定附近没有人了,深吸一口气准备推门出去时,又传来一阵脚步声。糟糕!他又回来了。
我赶紧缩回去屏息站好,可是这个脚步声不像是刚才那个光头的,估计是另外一个人。这个人也在屋里转了一圈,随便翻了翻,站在柜前看了看,似乎看见这个被踹凹的柜门,笑了一声,嘴里骂了一句和刚才光头骂的一样的话。
我仔细听也没听懂,这才发现他讲的不是中国话,难道我遇到了外国的劫匪?
就在这时,外面好像有什么声音,这个人一下子就蹿出去了,动作非常敏捷,显然是久经训练的。
他的动作让我想起了一个人——我哥,“军人”两个字一下子就从我脑中蹦了出来。就在这时,我听到外面那个人笑道:“哈哈,你可真会躲啊,藏在大米里。”然后,一声枪响。
完了,这帮人太可怕了,竟然直接杀人,连投降的机会都不给。
那我要是给发现了……我眼前浮现出我脑浆迸溅的画面。
不,我不能死,我一定要活着,我不能死!
求生的信念带来的力量一下子充满全身,原本沉得像灌了铅的四肢也轻了很多。我握着苍白的拳头,大气也不敢出,等了好一会儿,一直到连楼上断断续续的枪响也没有了,全楼静得像个坟场,我才鼓起勇气推开柜门轻轻走了出来。
我慢慢地走到门口,利用超市的防盗镜看了看周围,确定没人之后,我轻舒了口气。
见鬼,我旅的哪门子游啊,这不是给自己找刺激吗?真倒霉!
现在怎么办?我又陷入一片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