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闫巧燕,齐特的小说是《双生》,本小说的作者是知更倾心创作的一本言情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打镲这活‘戏份’少得可怜,西打(西洋打击乐)那帮孙子谁也不接,让我干。行,我接受!我跟着乐团合排了整整一个星期,一直都在数空拍,只在第二乐章最后两个小结“嚓嚓”发挥了两下!最后怎么着,演出时候我那两个...
精彩章节试读:
信主要来源于齐特。在音乐学院读书时,这个呆呆笨笨的男孩默默为她拎了四年大提琴,也没能混到一个男友资格,直到毕业也只是了个男闺蜜。但现在看来,齐特一点也不笨,他这招叫厚积薄发,如今照样如愿以偿成了王可可孩子的爸。男闺蜜怎么了,男闺蜜照样可以让你怀孕。所以说,千万别把男闺蜜不当男人。至于为什么追王可可,齐特的回答和99%的男人都一样“漂亮呗!”还能因为什么,男人就是这么肤浅的动物。王可可每次听到这个回答都会嘴角上扬着给齐特一个白眼,表面上嗤之以鼻,心里可是美滋滋的。还能因为什么,女人就是这么虚荣的生物呗!
其实王可可并不虚荣。她能嫁给齐特就是最好的证明。用妈妈闫巧燕的话说:齐特?除了打镲和敲边鼓他还会干什么!话虽难听,王可可却无力反驳。因为闫巧燕说的一点错没有,甚至可以说总结得非常到位,特别直观。王可可和齐特算是大学同学,在中央音乐学院同级不同系。王可可拉大提琴,在母亲眼里女儿是让她骄傲的天之骄子,拉起琴举手投足间全是优雅。而齐特学的是西洋打击乐,闫巧燕在乐团演出的时候见过他几次,他总是在最后一排,不是打打定音鼓,就是敲敲三角铁,更不济的时候piapia打两下镲。“毫无存在感,这完全就是乐团里的‘养老户’!”闫巧燕每每说起齐特都是一脸的瞧不起。两个从交往到结婚,齐特从来没得到闫巧燕的认可。
或许说他和王可可甚至没有一个像样的交往过程。
毕业周年聚是齐特离开学校后第一次见王可可。系里的土豪同学把酒吧包了场。音乐学院最不缺的就是美女与土豪。王可可是美女不假,可惜齐特不是土豪。但他现在也稍微有资格抖一抖了,毕业后进了乐团,留了北京,也算是“混”上了正轨。这让他觉得和王可可之间的可能性是不是增加了那么一点点。
同学之间许久不见,寒暄的,叙旧的,甚至有改行的已经在开展生意,推销产品了。可齐特的目光总是在偷偷追寻着王可可。她那天格外兴奋,聊得起劲,笑得癫狂,喝酒不用劝,红酒啤酒威士忌,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