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书友在找一本叫《捡个宫主当宝贝》的小说,这本小说是作者洛梦笙写的一本现代言情小说,小说的内容还是很有看头的,比较不错,希望各位书友能够喜欢这本小说。无疑了。明小瞳皱着小眉头,怎么办呢?眼见天就要黑了。明小瞳急得抓耳挠腮,又怕明小三儿来找他。明小瞳猛地跺了跺脚,把那人被拉到脖子上的黑色面巾扯下来,然后转回身抱起还没洗的衣服飞快地往明府跑去,雪地难...
精彩章节试读:
衣服,明小瞳是身体忍不住一阵发抖。
明水溪从明水镇外围蜿蜒而下,春夏的时候很多小孩子跑到溪边来玩水,就连明小瞳也常常偷溜了来这里躺在草地上看满天星斗。这明水镇因为是宰相故里,老爷当职的时候屡屡扩建,现在虽然说是个镇,但实际上已经跟那些县城差不多了。可惜,深冬了,街上都少有人行走,更何况是这冰天雪地的溪水边?
明小瞳走到溪边,远远望去,真的就只有他一个人。从岸边拾起农家用来破冰取鱼的大木棒,明小瞳哈了哈手,然后举着木棒一下又一下地凿着冰面,冰碴子四溅,有那么几块儿还蹦进了衣服里,本来就穿得单薄的明小瞳更冷了,不禁想,这个时候的江南一定还是山青青水绿绿吧?明小瞳着迷地想着他打扫书房时偷偷看的那些地志,好想去江南。可是,他钱还没有攒够。老爷说了,过了年就给大家长工钱,这样他就可以多存点钱了。
他不太识字,但他很想识字,于是总偷偷跑到镇上私塾趴在墙角听老夫子讲课,那是他一天最快乐的时光,将老夫子教的汉字一个个写在泥地上,很有成就感。可是,老爷回来后,很忙,他都已经有大半年没有去私塾听过课了,也很久没有去过书房了。因为老爷平常要用书房,因此原本无人愿意打扫的书房突然成了一个无比受人青睐的宝地,自然是再也轮不到他的。想到这里,明小瞳叹了一口气,去哪里能弄很多的看不完的书呢?正想着,远处有什么东西引起了明小瞳的注意。
遍地雪白中那点起伏的黑色看起来很是显眼,明小瞳抬起脚想过去看个究竟,这一动才发现脚早已经僵了,赶紧蹦几下,朝那黑色物体走去,最后停在离黑色物体一丈来远的地方,这样的距离足以让他看出,那是一个人,一个受了重伤的人。
明小瞳捂住嘴巴四周看了看,到处都是光秃秃的,别说人了,连活物都没有一只,不知道这个人是怎么出现在这里的。吞了吞口水,无法见死不救的明小瞳还是大着胆子靠近了去。
那人整个趴在雪上,一张脸上都是结冰了的血,看不出年纪,也分不出性别,只是从那伟岸颀长的身子来看,应是个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