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赶尸惊魂的书名叫《赶尸惊魂》,它的作者是戈多不等待所编写的古典仙侠风格的小说,内容主要讲述:喝酒,白在世上走!喝!”老头说道。 看看杜颖鄙夷的眼神,我接过酒壶,咕噜咕噜的灌了几口,这酒是真辣啊,呛得我猛烈的咳嗽了几声。 “开活!”老头大喊一声,同时拿起酒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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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二蛋的死跟我没多大关系,我心里憋屈,我看看我娘,站在一旁默不作声,显然也没有替我说话的意思,一气之下,我转头说道:”我走!再也不会来了!”
其实这本是一句气话,以为我娘会跑过来拉住我,没成想我娘跑回屋里拿了一个包裹出来,走到我身边说道:”狗牙啊!你也大了,又惹了这个事,二蛋家不是什么善茬 ,咱惹不起,你出去躲躲吧!”
我看看我娘,心顿时凉了,接过我娘手里的包裹,出了家门。
那一刻,我知道什么是孤独。
黄昏降至,我独自走在宁静的小路上,不知往哪里去,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下来。
走到村口。二蛋的尸体已经收拾走了,我坐下来,打开包袱啃着我亲娘给我的送行饭,打算着今夜的住处。
“小流氓,是你!”我一口馒头没咽进去,就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
我回头一看,竟然是今天上午在河里洗澡的那个女孩子。她的身边站了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一脸严肃地说道:”颖颖你认识他?”
那姑娘顿了顿,点了点头。
老头看了我一眼,说道:”怎么着,这么晚了还要出门?”
我看看这老头,虽然严肃,但看样子却很慈祥,当时我一肚子苦水没出撒,就坐下来把事情的经过原原本本的跟老头说了一遍。
老头点点头,说道:”你俩一起下河,你没事,他死了,真是命大啊!伸出手来,老夫给你看看!”
我看着老头的打扮不像是一般人,就伸出了手。
伸出手一看,老头猛烈的咳嗽了一下,像看见什么好东西一样,睁大眼睛,大声喊道:”左手三寸有痔,妙手不怕恶尸!哎呀,好!”
“老爷子,啥意思啊?” 我疑惑的问道。
这老头捋了捋胡须,说道:”既然你无家可归,不如跟着我行走江湖,至少混口饭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