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再见时光的小说叫《再见时光》,这本小说的作者是邓叉叉写的一本浪漫青春类型的小说,内容主要讲述:导下,红着脸小声的说了一声,“谢谢。” 我心中一下就升起一股崇拜感,因为他说的是普通话。 明彦妈妈跟我搭话,“小姑娘力气挺大的呀,几岁了啊?” 我望了一眼那个漂亮的女人,再偷偷瞄了一...
精彩章节试读:
名利禄的追求,没有尔虞我诈的职场。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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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谈小羊,安丰是我的家,是我和明彦生活过十一年的地方。
故事就先从我的童年开始说起吧。我是听故事的人,是写故事的人,也是一个自带故事的人。
在我六岁那年,安丰村有一批外出打工的青年比一直未出过门的我们先富了起来。比如曾经的寸草谈大明家。
他们最先在村里修起两层楼的小洋房,还用了洁白的瓷砖贴地板。
本是羡煞村人的小康生活,可是却入不了已经可以过上更好生活的谈大明爸妈的眼。
房屋装修好没多久,他们又不满足于留在家乡务农而来的微薄收入,再次转战大城市,在此之前,便把修好的小洋房租了出去。
明彦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来到安丰的,遇见他的时候,我六岁,他八岁。
安丰虽大,小孩子虽多,但是长得像明彦那么好看的确实没有。
他和他的妈妈一起租了谈大明家的房子,没人知道他们从哪来,没人知道为什么不见明彦的爸爸。
他们搬来的时候,我正要去给我妈买盐巴路过谈大明楼下,刚好看到明彦帮着他妈妈抬沉重的大箱子。
我视力好,看到明彦他娘俩搬得满头大汗,便热情的去帮忙。
从小我就爱疯跑疯玩,上树下水,偷蛋摸鱼,甚至和村里的那几个男娃子比赛谁尿尿得远都干过,当然,因为没有那个物件儿,我输得蛮惨。
而且乡下的娃,粗糙好养活,力气也因农活练得比较大。
那时候,明彦还是个唇红齿白的小男孩,年龄长我一岁,力气却比我小了不止一点点。
我扛着一个不算很大的木箱进屋的时候,听见明彦在他妈妈的教导下,红着脸小声的说了一声,“谢谢。”
我心中一下就升起一股崇拜感,因为他说的是普通话。
明彦妈妈跟我搭话,“小姑娘力气挺大的呀,几岁了啊?”
我望了一眼那个漂亮的女人,再偷偷瞄了一下旁边低着头的明彦,难得有点莫名其妙的害羞,但还是尽量用普通话回答,“今年七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