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血刺的书名叫《血刺》,它的作者是袁大为倾心创作的一本架空历史类型的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了个跟头,抬手就是一枪。 “看到了吗?这就是畏敌不前的下场!把尸体给我拖出去!” 白先楚看着二营长叫道:“景伯然,你带二营上,我让团里的炮连支援你!” 叛军的第二波攻击很...
精彩章节试读:
“笨蛋,给我冲!给我冲!”一名叛军高级军官大叫着,在他的严厉喝斥下,叛军们再次猫(弯)着腰向着移动起来。
轰!
轰轰!
地雷不停的响起,不断有叛军士兵被炸死,这让叛军心惊胆颤,两个士兵掉头就跑。
“啪!啪!”
两声枪响传来,逃跑的士兵被打死在地,白先楚提着一只日制十四年式南部手枪,口中大吼道:“看到了吧,这就是临战畏敌的下场,谁逃跑,老子毙了谁!”
叛军再次开始向前移动,士气虽已达到了冰点,但是他们别无选择,与其被自己人从背后打死,还不如冲上去,也许还有一条活路,至于脚下的地雷,那就听天由命吧。
“夺下对面的阵地,每人赏一两云土,十块大洋!”白先楚大叫着,他知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战场上恩威并施,才能取得最好的效果。
果然,这些叛军士兵士气为之一振,开始加快了行进的速度,地雷不断的爆炸,给叛军士兵带来了很大的杀伤,而伤员的呻吟声则从心理上打击了叛军,不过这些叛军已没有了退路,只能硬着头皮,不断向着桥北阵地靠近着。
八百米,叛军的脚步不断的加快。
七百米,叛军已开始凌乱的开枪。虽然他们也知道这个距离开枪根本不可能对敌方造成有效的杀伤,天知道子弹会飞到哪里去,但是,壮壮胆子还是可以的。
此时的唐少东,手中拿着一支钢锉,不断在一颗子弹上摩擦着,没多长时间,子弹的前端已被他锉成了一个十字,一枚手工打磨的达姆弹已新鲜出炉。
取出一根草棍儿,在眼前竖起,唐少东测了一下风速,随后将达姆弹推上了手中的三八大盖儿,瞄准了冲在最先端的一个叛军军官。
“头儿,三八式步枪理论上的有效射程只有五百米,但是,现在距目标足有近七百米,这么远的距离,子弹根本无法到达,而且弹道轨迹都是曲线,再加上风这么大,你不可能打中的。”梁右军撇了撇嘴说道。
唐少东并没有说什么,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