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陈一,福爷的书名叫《狗爷》,本小说的作者是不姓诸葛创作的灵异类型的小说,内容主要讲述:。急忙下车寻找,找了一圈才发现,小黄躺在一处风化的石岩上面哼哼呢。这时众人也都开车过来了,七手八脚的把小黄扶起来,发现他的胳膊已经脱臼了,蹭破了好几块皮,向外渗血不止。这下黑羊撵不成了,赶紧回家给小...
精彩章节试读:
令人发指的地步。
狗爷在新型的炮兵部队当侦察兵,凭着过硬的军事素质,干的风生水起,立了不少功,当上了士官长,一干就是七八年。
和狗爷一起的老兵和军官,大多数都知道狗爷的来历和他的事迹,开玩笑都叫他狗班长,后来兵龄长了,也不知道谁先开始叫的,就都开始称作狗爷了。最后连演习时他的代号也被定作了狗爷。而狗爷带的新兵,好听点的被别人叫什么大龙、小龙,不好听的那就旺财、来福都有了。
虽然这几年夏国周边总有几个小国,在其干爹米国的支持下,不断闹腾,但谁也不敢真刀真枪的拉开架势和夏国的军队来真的。所以狗爷所在的军队,除了训练就是训练,大不了演习演习。稍微离边境近一点,旁边的小国,就跳起来严正抗议了。
所以在秋收的时候,部队就有个惯例:去地方上帮团场拾棉花,一是创点收,二是军民鱼水情,缓解地方上劳力不足的情况。今年轮到狗爷他们营去支援地方,好几百人只带了基本的铺盖卷就开着部队的装甲运输车,浩浩荡荡杀奔团场。
夏国的团场是属于军垦类型的组织,亦兵亦民。这几十年,国际形式相当和平,就专心专心致志搞经济建设。狗爷他们支援的团场在旧疆的第二大沙漠通古大沙漠边缘,号称死亡流动沙漠。
经过团场几辈人,几十年勤勤恳恳的建设,如今在沙漠边上开垦出大片的良田,阡陌交通、林带耸立,一片郁郁葱葱的生机景象。
狗爷是八年的老兵了,到地方也不用下地拾棉花,领导给他安排帮助炊事班接收兵团送来的给养。到了晚上再值班站哨,看守车辆装备。
兵团的人经常接待这些当兵的,知道他们喜欢什么。什么鸡鸭牛羊,整车整车的往来拉,伙食那叫一个好。狗爷天天和他们打交道,一来二去就混熟了,认识了在团场开商店的会计小黄,二人十分投缘。
有一天休息,小黄来找狗爷叫赶快起来。狗爷问:怎么了?
快起来,有好玩的。
什么好玩的?
快点跟我走,团场几个猎手,要去沙漠里面撵黑羊,我也搞了一辆摩托车,咱们一起去,搞几只黑羊给你们改善伙食。
撵黑羊?摩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