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刺客有毛病

这个刺客有毛病连载中

这个刺客有毛病

标签:都市,都市,穿越来源:其它作者:任秋溟主角:方别薛铃

完整版小说《这个刺客有毛病》由任秋溟最新写的一本都市风格的小说,本小说的主角方别薛铃,书中主要讲述了:原本是叫销魂客栈的。”方别笑了笑:“后来老板娘发现六扇门那边天天跑过来检查,还是半夜三更突袭的,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于是变成了霄魂客栈。”方别在纸上写下了销魂两个字。“但是为什么叫销魂客栈...

精彩章节试读:

方别的逻辑让薛铃感觉无懈可击。

虽然非常**,但是无懈可击,薛铃承认。

这本身就是一种破绽。

她有没有想过故意回答错一个问题?

或许想过,但是不敢。

之前方别的态度与神情,让薛铃几乎可以确认,自己答错一个问题就会死在这里,或者说被淘汰。

所以说每个问题都临渊履薄,争取回答到最好。

锦衣卫训练出来的专业和她本身的冷静谨慎,帮了她的大忙,以至于她可以完美扮演这个林雪的角色,包括林雪被蜂巢训练那一段时间的履历。

但是——她做的太完美,林雪能不能够做到这么完美,薛铃不知道。

她只是相信——如果自己是林雪的话,那么现在的回答,她依然不会有一个改变。

此时的少女只感觉自己嘴唇发干,那是彻底失去了希望的样子。

她张了张嘴,那一瞬间却发不出声音。

“然后呢?”薛铃再一努力,才幽然听到了自己的声音。

那样空灵与干枯,好像不属于自己的声音。

“回去吧。”方别静静说道。“我不接受你作为我的蜂翅。”

“回哪里?”这次轮到薛铃发问了。

“回你来的地方。”方别说道。

他从怀里掏出来一贯铜钱,看起来大概一百文的样子:“如果没有盘缠,这是我送你的。”

回来的地方吗?薛铃默念这句话。

她从哪里来?回到林雪来的地方吗?林雪来自一个蜂巢的训练基地,但是那个基地已经被锦衣卫彻底捣毁了,再往前,林雪的师父被杀了,父母被杀了,家也没了。

她又能够回到哪里呢?

回薛铃来的地方吗?

她来自燕京,来自锦衣卫,来自北镇抚司。

但是她父亲死了,母亲死了,皇帝不再亲近她了,所有的同僚都想让她死,她就应该挂在家里那棵大杨树下自我了断,而不是壮着胆子佩剑独行八百里,来到洛城的霄魂客栈,尝试完成这根本就是让自己来送死的任务。

“我。”薛铃咬了咬嘴唇,那一瞬间喉咙哽咽了,但是她强忍着,不想在这个家伙面前哭出来。

这太丢人,也太懦弱了。

“我回不去了。”

薛铃哽咽着说出这句话,然后回头,向着客栈外走去。

当然,没有接方别递过来的铜钱。

天下之大,没有她的容身之地。

她曾经以为这里是她的容身之地。

但是方别告诉她,这里不是。

薛铃走出一步,再走出一步,脚步虚浮,但是依然走在一条直线上。

等她走到第三步的时候,有人在后面拉住了她的手。

冰凉坚硬的手,这是她第一次接触到对方的手掌。

之前接触的只有他冷冰冰架在脖子上的刀刃。

薛铃回头,看到了方别,蒙着黑布的方别,对着她侧头微笑。

他一手拉住自己的手,另外一只手扯下了眼睛上的黑布。

黑布下是一双明亮如星辰的黑色眼睛,但是却充满着忧郁与雾气。

“我也回不去了。”

方别这样轻轻说道。

“所以,我当蜂针,你当蜂翅。”

“你带我飞到所有需要去的地方。”

“我帮你杀掉所有需要杀的人。”

“好吗?”

……

……

薛铃用了很长时间,才接受了这个大起大落的转变。

那一瞬间,她甚至终于觉得,这个有毛病的刺客没有那么可恶了。

以及,他最后对自己说那些话的时候,如果这不是一个刺客对另外一个刺客说的工作用词的话,那未免也太撩人了吧。

我会喜欢一个刺客吗?

薛铃真的很想问自己。

如果是之前,薛铃肯定会坚定不移地说绝对不会。

毕竟她是一个锦衣卫,父亲是锦衣卫指挥使,就算不会嫁给一个门当户对的达官贵人,也至少会嫁给一个名声震天的少年英侠?

父亲还活着的时候曾经问过她,将来她长大之后,要不要嫁给一个状元郎。

说这句话的时候,他们正站在午门前,看着今科的新晋进士们鱼贯走入,在皇宫中准备接受圣上的殿试,她感觉很好玩,很有趣,父亲便这样问她。

凭父亲的本事,大概她喜欢哪个状元郎,父亲就能够绑着他来和自己拜堂成亲吧?

父亲肯定也不会看着她跑到蜂巢里面来送死,来见这样一个有毛病的刺客,并且还会和他组成搭档,一起去杀人。

去杀很多的人。

其中里面肯定有坏人,但是肯定也有好人。

就算她不用亲手杀人,但是她也是助纣为孽。

可是父亲死了。

彻底死了。

没有办法再问她喜不喜欢哪个状元郎,也没有办法在她被逼着向那个吕渊下跪的时候,出来让吕渊自己狠狠抽自己的耳光。

她只剩下了那身最后的飞鱼服来作为自己倔强的资本,然后用这份倔强来到这里,当这个助纣为孽的刺客。

“我不要。”薛铃想起来了当初自己对父亲的回答。

“我只嫁给自己喜欢的人,就算他是状元郎,如果我不喜欢他,我为什么会嫁给他。”

当时薛铃是这样回答的。

现在也一样。

她选择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哪怕是来当刺客,但是——她至少是一个卧底的刺客。

这样想着,薛铃不由笑了出来。

“你笑什么?”方别在一旁问道。

方别正在给她说霄魂客栈的基本情报,好让她心里有个底。

毕竟他已经承认自己是他的蜂翅,是他的搭档。

“我在笑你明明没有瞎,却偏偏天天蒙着黑布。”薛铃开口说道。

这也没错,因为这真的很好笑。

比如现在,方别还是选择将眼睛蒙上了。

“因为沙加闭上眼睛会让自己看起来弱一点。”方别说道。

薛铃完全没有听懂。

“什么?”

“因为蒙上眼睛会让别人以为我是瞎子,会轻视我一点,至少会想占我瞎的便宜。”方别纠正了自己的说法。

好像是解释自己之前的那句话。

“好吧,那么第二个问题。”薛铃看着他。

至少说方别长得一点也不难看,也是自己的同龄人,这还是很舒服的。

“为什么霄魂客栈会叫宵魂客栈?”这个名字,真的很怪!

“原本是叫销魂客栈的。”方别笑了笑:“后来老板娘发现六扇门那边天天跑过来检查,还是半夜三更突袭的,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于是变成了霄魂客栈。”

方别在纸上写下了销魂两个字。

“但是为什么叫销魂客栈呢?”薛铃继续问道。

“我的名字是老板娘起的。”方别看着她:“不过你见她不要叫她老板娘,叫她萍姐。”

方别没有回答薛铃的问题。

他只是抬笔在那张写着销魂二字的纸上继续写道。

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矣。

小说《这个刺客有毛病》 第5章 黯然销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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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刺客有毛病

小说这个刺客有毛病点评:

《这个刺客有毛病》作者对读着情绪把控很到位,情感和文笔可以再细腻一些,虽然偶尔一章拖节奏。但是在目前小说界烂文居多的环境下,本文也算得上值得一看的好文章。都市,一定要带好剧情,带好节奏,带好观众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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