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秦晋,乐弦音的小说是《庶女弃妃特别忙》,它的作者是依米彼岸倾心创作的一本古代言情类型的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他离我很近的头,他长短轻重的呼吸喷出的热气,熏得我那处好不贲张,他也有些尴尬,慢慢地退回了枕处,躺好。我拿着见底的药碗从他的榻边移到屋正中的檀木桌椅处,后背对着榻,脸朝着那窗半开的小窗。我故作深沉...
精彩章节试读:
现实社会,毁了我一个做好人的机会,前一世如此,这一世同样如此!
凝视着躺在病榻上苍白如纸却仍然俊美得让人不忍逼视的容颜,我敛起了眉头,都不记得自己有多久没有皱眉,依稀觉得那恍若前世的事。
那些不该记住的事,总是因为它的点滴存在而凝结在心里。
那还是在我初来异世之时发生的凶险,虽运气极好的避过了,但后遗症还是留下了两个:一是不再敢走山间小路,二对体香和箫音格外敏感。
后者中的两样,躺在病榻上的此人占全了。
小姐,他睡一天了!
丑妞端着熬好的药走进来时,窗外的夕阳斜下,温暖的余晖洒进斗室,带来一室的暖洋。
让他睡吧!
我接过丑妞手里的药碗,你把我锁在红木柜最底层的雪燕拿出来,用上等的白米,配莲子,细熬成粥来。
小姐?丑妞讶然,那雪燕百两黄金一两!
岂止如此,还有价无市,我压箱子底的也只有那么一两,还是去年给人看病时,趁机勒索一位西域富商得来的。
让你去你就去,哪有那么多??碌摹?rdquo;
我生怕自己会改变主意,连忙把丑妞吼了出去。我老早就知道,做好人的第一步,除了自己出血,就是心会跟着流血。
丑妞出去后,我坐到榻边,睁开眼睛吧,把药喝了你再装睡。
他能瞒得了丑妞,却是瞒不得我的。我再怎么说也是给他医病的医生,在松香那么强的麻醉作用下,他都只是昏沉,而达不到全无知觉,又怎么可能会睡上一天呢!
凌晨给他做完手术时,我是给他喂了一颗能让他睡着的大金丹,但以他的身体和抗药力,也仅仅是一上午,绝对达不到一天。
我把药碗凑到他嘴边时,他缓缓地睁开眼睛,斜长秀致的眼线张开成饱满的弓状,长长的睫毛扁出羽翼的形状,墨黑的瞳孔,染着薄薄的一层霜冷。
上一世的损友小白曾经说过,男人生这样一双眼睛,绝情无义占七分,我不敢妄自苟同,但有一点我倒可以确定,眼前这人的心,必是极狠的。
我们四目相对,却无话可说,我把药碗里的药灌进他的口里,他极配合地喝下,就如同我之前给他医伤时他的顺从。
你在我这里还能呆三天,不,准确地说是两整天。
我话里之意,即使隔墙有耳也听不出个所以然来,但他是聪明人,在我别有深意的目光中,神色微微一动,又快速地恢复成了之前的模样。
他的头慢慢地往我的怀里蹭,眼看着就要蹭到我胸前的柔软处,极时停住,耳侧微微有些红晕,我心里暗笑,看不出来,还是个正人君子呢!
他离我这么近,当然不是为了吃我豆腐,只为了想和我说一句话,断续间,轻的几不可闻。
左家胡筒,刘老板处,弦音断、乐无停。
前话是地点,后话是暗号,他这是想让我帮他传话啊,我额头现了些冷汗出来,他怎么就断定我一定会帮他,这趟混水,我只要绕过,就与我没有半分关系了,我何必惹祸上身呢。
你的伤很重,喝了药,好好休息吧!
我推开他离我很近的头,他长短轻重的呼吸喷出的热气,熏得我那处好不贲张,他也有些尴尬,慢慢地退回了枕处,躺好。
我拿着见底的药碗从他的榻边移到屋正中的檀木桌椅处,后背对着榻,脸朝着那窗半开的小窗。
我故作深沉,想问的却只有一句:做完,我有什么好处吗?
第二天清晨,用过早饭后,我唤来了丑妞,顺便让她牵来我那两条一名汤姆二名克鲁斯的巨犬。
小姐,你要出去吗?一般我让她牵狗过来,都是我这个宅女要出去放风的时候。
嗯,在屋里憋闷久了,想出去看看。
我伸手摸了摸汤姆硕大如筐的狗头,今天有什么庙会或是招亲之类的吗?我们去凑凑热闹。
丑妞鄙夷地望我一眼,小姐,即使有,你牵了这两条狗去,人家也不会欢迎的。
这倒是实话,每次我出去溜狗,那都是‘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跟清场似的,我自觉相当有‘皇帝范了’。
那怎么办?小姐我又不能不出去,汤姆克鲁斯憋久了,也不能不出去,丑妞,把地图拿来。
想我如花似玉、慧质兰心的美女一枚,每次出门,竟没有招来什么无赖之类的,反而被别人当成无赖,出去前还要规划出一条把对他人伤害减轻到最底的路线来,我每思及此,伤心欲绝……
这几处都玩过了,没有什么好看的。
丑妞指着几条老路,我摇头,那基本是兔子都不拉屎的地方,我又不是见不得人的,难得有兴致出去,怎么能像耗子似的打地洞钻地缝呢。
这胡筒怎么样?
在指了七八条胡筒都被丑妞否了后,我颤着兰花指,戳向了地图偏左的位置,——左家胡筒,同时,心头快速地跳动了一下。
这里啊……
丑妞皱了皱眉头,抓抓头发,显然也是不大了解的样子,没去过,也没怎么听说过,应该能去得吧!
看她这话说得,好像小姐我去得地方必须是那种是人都懒得去的鬼地方似的。
而真实情况却是我们到了左家胡筒后,果然是个是人都懒得去,不,准确地说是不愿意去的地方。
你给小姐我讲清楚,一大早的带小姐我来卖棺材一条街,是什么意思?
站在左家胡筒的胡筒口,望着胡筒里面一排探出的写着‘奠’字的墨色幡子,我怅然地低吼,怒视向一旁缩着头的丑妞。
同时心里暗恨乐弦音,设个联络地点也犯不着设到这种‘升棺发财’的好风水之地吧,来一次?人不?人,难道只是为了附合他浑身冰冷如死人的气质不成?
小……小姐,明明……明明是你指的地方!
她还敢给我强词夺理,就算是我指到这里来的,还不是因为她之前的推三阻四。小姐我要是有一天不小心送了命,搞不好也是因她的无意之举。
瞄到我狠狠瞪视她的眼神,她讨好地笑道:要不……我们打道回府?
回个屁,既来之则安之,小姐我就要去里面逛逛了呢!
我一仰头,我手里牵的两只大狗就兴奋地狂吠起来,猛劲向里冲去,把溜狗变成溜我,远远甩下了丑妞,和丑妞那句含糊不清的,小姐,别急,不敢着投胎……
小姐我是不是真该考虑,把这丫地卖给老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