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狼先生李嫣的小说叫《绝品狼王》,本小说的作者是狼sir所编写的现代都市风格的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时候,一次偶然的打工经历,让我认识了国内某著名上市公司CEO的儿子,他叫邵天雄,和我在一个学校读书。或许是因为都是人,再加上语言和性格上的零差异,使得我们很快就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看到我边打工...
精彩章节试读:
作绝对是正当的。不过要具体说的话,一时间似乎又说不完。
天啊!难怪周围人都说我年纪不大,但唠叨起来就没完,现在第一次感觉到他们说的很有道理。
那好吧!给我一分钟整理一下,就从我出国留学时候开始说起吧!
在美国读大学的时候,一次偶然的打工经历,让我认识了国内某著名上市公司CEO的儿子,他叫邵天雄,和我在一个学校读书。
或许是因为都是人,再加上语言和性格上的零差异,使得我们很快就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看到我边打工边读书很辛苦,他就把我介绍到了他老爸在国外开的分公司里上班,只是利用周六和周日去做些闲杂的事,却可以拿到一个月的薪水,对于我来说,这无异于上天的恩赐。
毕业以后,他接管了父亲设在美国的分公司,而我在这个公司也有了两三年的经历,被提升为副经理,虽然是因为我们的关系才被提拔,但我相信我还是有一定实力的。
做了三年后,我的钱包鼓起来了,生活环境也越来越好,以前没有去过的地方,现在也都一一逛遍。
渐渐发现生活舒适了也不是什么好事,因为以前很容易满足的精神需求,现在变的越来越难了。
当我和天雄都意识到了这一点以后,我们决定去改变它。
在一次总公司的二十周年庆典上,我们认识了一位改变我们一生的人,正是由于他的大力推荐,才使的我们轻而易举的通过验证,进入了这个神秘的、不为人知的圈子。
打那以后,我和天雄充分利用圈子里的资料和便利条件,时不时地踏上那些充满刺激的探险旅程。
还记的有一次在非洲,天雄非要拍摄一组生活于原始森林的食人族的镜头。拍摄之前我们完全忽略了一些客观因素,要知道非洲那地儿盛产黑人,个个身强力壮,不看别的,就看那奥运会5000和10000米长跑,冠军是一个比一个黑。
结果可想而知,我们俩被他们活生生的追着跑了二十多里路,穿鞋的愣是没跑过那些光脚的。一直跑到口吐白沫、身疲力竭准备受死的时候,一片茂盛的野草救了我们。
从出生时开算,把这近三十年的时间加一起,我也没跑过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