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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儿就给我发这么多邮件都有点烦。那三张照片最开始给我的印象并不是很深刻,只是让我觉得莫名的不舒服,尤其是看上去最正常不过的那张。
可我并不想为了研究它们而耗费我更多的精力。作为一个职业代笔,除了应付催稿商无数次的电话以外,我觉得我的思考精力不应该被浪费在别的事情上。
当时我只是暗中问候了他的亲人几句,嫌弃他搞这些不知所云的东西。而且,说不定过几天他忍不住,就会自己给我一边解释一边炫耀了,懒得理他。
但是直到今天,他没有再发给我任何东西。电话、信息、邮件,一概全无。我曾发消息问他这几天在做什么、忙不忙一类的客套话,也没有得到回复。今天一早我习惯性的打开邮箱,还是一如往常,没有他的邮件,但是也没有任何其他的未读邮件,这同时也意味着我今天依然没有任何工作可以接。
鬼使神差之下,我再次点开了那封邮件。
这一次,我终于发现到底是哪里让我始终有点在意了。不对,应该说是发现我在哪里犯下错误了。
我这个人有个强迫症,就是看邮件时必须要看一下落款,给别人发也一样。我知道很多人因为相互之间比较熟悉,邮件往来就不太注重格式了。但是我每次发邮件,如果不郑重地加上落款,就会觉得很不舒服,像是故事刚讲了一半,听的人就走了一样难受。如果看到别人邮件没有落款,我就会忍不住在回信中提醒他注意。虽然不一定必要,但是为了避免心里抓痒,我通常很乐意不厌其烦地这样做。
但是我上次居然没有去看他的邮件落款。这本身就很奇怪了。或许上次其实照片本身已经吸引了我的全部注意了?
又或许是因为那三张照片是竖着排下来,直接显示在邮件当中的,所以看到第三张照片下面出现大约两三行空白后,我就没有再往下看?总之,我上次完全忘记了看落款,而且没有产生强烈的不适。
我开始责备自己之前的粗心,现在这一下拉,一行红字赫然出现:“看到邮件,速来城东周家书屋找我,我回来了。我会在这里等你一天——我发出这封邮件之后的24个小时。”
我一边自责一边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