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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棕褐色的天鹅绒外套。在社会关系中,迟到无疑是令人讨厌的,但又常常不可避免。所以,对于这种从他人生命里偷走几分钟的行为,罗里斯并没有打算抱歉。
“好久不见!”
“嗨,罗里①,我已经点餐了,你要点点儿什么?”
罗里斯应该是最后一个仍然觉得天鹅绒外套流行的西方人了。
“一杯新加坡司令。”
“一杯什么?”
罗里斯脱下外套,用一种不置可否的眼神看着他说:“你也来一杯吧,今天我请客,所以你得听我的。”
“新加坡司令是个什么鬼?”
他坐下说:“我也不知道,但是昨天所有人都点这个。”
罗里斯目光敏锐,自带一种刻薄、嘲讽的幽默感,有时(只是很偶尔)会有些肤浅,和他后现代主义作家的身份不太相符。他不是那种特别有吸引力的男人,但是走在大街上,他那鹤立鸡群的身高和茂密蓬松的头发,肯定能让你在人群中一眼就注意到他,顺带给他贴上花花公子的标签。他极具骨感的双手,总是在他夸夸其谈的时候不停地变换着各种手势,眼睛流露出一种狡黠的灵动。也许是因为他太高而且太瘦了,衣服穿在他身上总像是大了一号,显得有些松垮,走起路来,四肢在空荡的袖管和裤腿间摆动,给人一种巨婴的感觉。
乔瓦尼示意服务员过来:“给我朋友来一杯新加坡司令。”
“不好意思,我们没有。”
罗里斯看着一桌子的面包屑,倏地站了起来,从外套的口袋里掏出一包烟,问:“这里可以抽烟吗?”
“我们没有可以在室内抽烟的大厅。”服务员有些不耐烦地回答完,接着问道,“请问您点杯什么呢?”
“那就一杯泰式麦吧。”
“先生,我们没有。”
罗里斯瞟了一眼大厅对面那两个大声说话的家伙,点燃一支烟。
“蒙克酒吧里能喝到的东西,这里一样也没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