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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吃了,鹿鞭都跟着一吃进到肚子里,连回味一下都没有。马四不仅佩服周景天的手艺,更让他吃惊的是,他杀鹿时把鹿角、鹿鞭卸了,叫人订在树上晾晒,还把心肝腰子取了留用,在他眼里,周景天不单是个厨子,更像是个先生。
马四爷知道鹿鞭是好东西,也是因为这东西,他才不得不落入蒙山。
当初,马四爷还是马四的时候,被送到蒙县二爷家做学徒。二爷是他远房的一个亲戚,家在城西,开个小旅店。二爷家境虽不殷实,糊口还说得过去。二爷膝下一个姑娘早已出嫁,膝下无子,两口子一直想把马四收为嗣子,心又不甘,怎奈二娘肚子一直没有动静,虽然二爷日夜努力,终没结果,事情就这么一直候着。
马四在二爷的旅店一干就是几年,从毛头小子一晃成人,长得五大三粗,皮肤又黑,往那一站铁塔一般。二爷见他已经成人,无力帮衬他娶亲,明里暗里告诉他,想让他回乡下,可他就是不说走,也不说不走,马四心里清楚,自小离家,一直在旅店里做活,别说种地,连家什儿都闹不清怎么使,就这样一直拖着。其实二爷也不想让他走,马四听话,别管什么活,只要使唤就去干,人有力气,又舍得卖力,所以,旅店里的事,二爷只消掌掌嘴就万事大吉了。
没钱讨老婆,马四得空就去玉香楼,二爷知道玉香楼里养着窑姐儿,嘴上不说,心里却清楚,虽然没有过继,也一直把他当成儿子,饭前喝酒时,有意无意让他喝,马四总是摇头,马四尝过酒,味道又冲又辣,也还能接受,只是呡呡嘴,沾一下,咽不下半口。可二爷喝的酒里面泡着鹿鞭,马四看着就害怕,更别说喝了。二爷喜欢这口儿,一直喝了很多年,人都说,喝这酒能生儿,可二爷始终没把二娘的肚子弄大。二爷的小旅店就像二娘的肚子,生意虽不算多红火,也不算太差。
一天晚上,旅店里闯进六七个壮汉,吃完喝完,一起住进一间大通铺,待客人安息,马四里里外外收拾停当之后,关好门,回房入睡。睡得正酣时,突然听到二娘一声尖叫,马四听惯了二娘夜半惊叫,只觉二爷鹿鞭喝多交欢,但支耳细听,二娘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