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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江河穿越广大的沙漠,到达西边的平原森林;另一个是穿过绵延的山脉,到达东边的平原,而秋天又反回,一年有两次迁徙。
相对来说山势地形较为缓和的山脉中部,是兽群理想的迁徙选择。但是,自从人类修一座座城池后,这些路基本就被堵死了。
再来看看这些野兽,身高最矮都比人高一个头,最高的有三层楼那么高,体型就更不用说了。獠牙和利爪,毒液和护甲,速度和力量,每一个物种都不一样,不过他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完美的诠释了什么是生存。
大自然给了我们各种完美的画卷,各种慷慨的厚赠,似乎她就是一位慈爱的老人。但是,这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你有没有这个能力去获取,不行就会被淘汰出局,行就能看见明天的太阳,重复新的一轮争夺。所以野兽们要么靠强悍的实力,要么就靠庞大的数量,要么就有灵活的大脑和十分突出的一技之长,去争取活到第二天,太阳重新升起的时候。
迁徙路上的饥渴,让这些野兽把这些城池当做路边的罐头,这些弱小的两脚怪是很理想补给,至于在开罐子时候死掉的同伴,那是绝好的攀登阶梯,少了数量自己就能多分一点,何乐不为?
平原上,人类根本不是兽群的对手,这是无数先辈的血泪教训,几个月的时间不可能修筑能有效抵挡兽群的防御。在大山之中,城破了还能往山上跑,找地方也许能躲过一劫,但是在平原之上就只有一个字——死。
城主在城楼上远远眺望着平原远处地平线,不由皱着眉头,扶着一个绞车微微叹了一口气。
“阿福。”
“在!城主,有何吩咐?”
陪着城主巡逻城墙的侍卫长应声回复。
“城内粮草、用水、圆石和木铁储备如何?”
“回报,粮草这些皆已准备妥当,据孩童护送队回报,都安全抵达中都,兵器都已经分发下去,百姓操练已经由熟练军士带领。物资给养可供全城三十万人坚守两个月,第二季插秧所需稻种正在挑选,还有两日即可开始培育。”
城主走到阿福跟前,一手搭在他的肩上:“好,从现在开始,一只苍蝇都不能让它飞进来。”
“是!”
说完便走向军营的大帐中
这么好看的书为什么没人看!!!很喜欢里面的剧情,开始是阶层空间之机械与魔法平平淡淡相遇相识,很温馨的感觉。才看到这里,后面复仇还没看到。不过埋下了挺多伏笔的,超级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