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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王子,他们经历了风风雨雨,然后终究会冲破一切阻挠,然后就是幸福地过完一生。
大部分情况下,这些梦想的设计场景都是无一例外的浪漫温馨,即便是穷凶极恶之徒也会为他们的爱情所感动,最后献上最为真挚的祝福。
可我却是那个无一例外中的例外,我的白马王子,不是骑着白马的温和如玉勇敢无双的王子,而是一个小混混。一个明媚善良,把行侠仗义视为己任的混世魔王。
原谅我对一个小混混用了明媚善良这样的词眼,你知道么,他本性如此,至少在那时,他是这样的。即便妙笔生花,他的好,我也不能为你展现出其中的十分之一。
不过,或许在那样小的年纪里,可能同龄的孩子们都不懂得白马王子不仅仅只是个毫无意义的王子而已。
不仅仅是个凭空出现,无缘无故给你所有的爱的王子。这世上从来都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只是那个年纪,她们不懂得为什么会有那样一个王子存在,也从来不曾思考过这些问题,其实不去想这些事也是很自然的事情,因为那是她们真的很小,不,应该是我们都很小。
可是,我想我和她们是有些不一样的,我过于早慧。我那时就已经可以清晰地分辨出,王子代表了爱情,而爱是一种心心念念的情绪,我想我是懂得其中深藏的奥秘的。
我懂,因为我已过早的窥探了爱情是个怎样的概念,即便只是零星得知,可终究它会因为给予变成燎原之势,而我心中,关于爱的火把,便是在那时点燃的,从此以往,烈焰熊熊势不可挡。
原本在那个年纪,我是万万不该也不可能产生这种太过成熟的想法的,可是,所有的事情真真切切地发生了,而那时,我自己也很清楚地知道,那可能是一种叫做心心念念的情绪。
我现在已不像当初那般怯懦了,现在,我敢于向全世界宣称,我十二岁时便喜欢上一个男孩,可能不是喜欢,是一种更深刻更浓烈更狂热的感情,我想,那可能是我那个年纪一整颗心里满满的爱吧。是的,我爱他,在我十二岁那年,我便有了这种热切的感情。
请原谅我吧,可能过于早慧的女孩的心都是有些病态的,我知道我不该再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