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指数:10分
上稍有兴趣的问,心里其实在想这家伙运气够好,下次得让他全部吐出来。
“我不喜欢玩他们普通人的游戏,有没有兴趣来简单一点的,比如非常EASY的东西。”老头两手交叉笑眯眯的说。
程默知道他的意思,曾经有人在漓城赌场发明了一种变态的扑克玩法,一副牌去掉大小王加上随机另外两张牌后打乱以后平均分成两份,双方玩家各随机拿走一份,每轮打出一张牌和对方比较点数大小,无论输赢用过的牌进入牌堆,25轮后赢次数多的玩家获胜。这种玩法无聊且弱智,人们给他取名为“”EASY”简直是太贴切不过,而现在很少有人知道它的存在,程默知道它是因为他的叔叔曾经和他玩过。
“都可以。”程默淡淡地回了一句,比起烧脑的德州扑克显然他更想玩这种不用脑子就能输钱的游戏。老头招了招手,一个美女荷官出现在他们面前。
程默静静地看着荷官打开一副新的扑克,漓城赌场用的所有的扑克都是一个品牌,打开以后是由A点到大王的完全规律的一副牌,即使这样也并不会让人们有机会记住牌,荷官会以完全不同的手法洗牌抽牌连续五次,整个过程在10秒内完成,只有计算机能看清他们的动作和手法,如果你告诉别人你知道所有牌的顺序,人家只会大骂一声疯子然后再也不和你说话。
程默就是这样的疯子,无论荷官的手多块,他总能知道所有的牌。并非因为其它的因素,而是他真的能够看清并且记住翻滚中的每张牌的位置变化,他的瞬时记忆力大约为常人的十倍左右,动态视力也好得让人不敢相信。他的叔叔在世时曾经告诉他不要太过张扬自己的天赋否则会引来不必要的麻烦,程默把这句话一直记在心里了八年直到他人生最黑暗的那一天。
程默看了看手中的牌,这个游戏好像完全就是一个看手气的游戏,几乎用不到赌桌上的任何技巧,如果不在洗牌时额外抽出两张牌,那么这将是一个赌桌两边都完全知道对方牌的游戏,可见发明这个玩意的人还没有蠢到无可救药的地步,程默不由得扯了扯身子看着桌上扣在大小王旁边的那两张牌,红桃A以及梅花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