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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健康的小麦色,看起来很健壮,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搞健身的呢。
他的相貌也不算帅气,但也绝对不难看,属于耐看型的男孩,再加上现在他的身上突然多出了一股自信之意,使他突然变的显眼起来,尤其是那一双狭长的丹凤眼,配合着目光中的绝对自信之意,使他有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魅力。
“小伙子,是要买东西吗,看看能看上哪件?叔给你个优惠价!”
“小伙子,我看这个笔洗就不错,很配你的气质!要不要,要的话我给你便宜点……”
“小伙子,你就不用挑了,我摊位上的这些东西绝对是老物件,随便买一件回去都能当传家宝,看看这件合适不……”
常旭依然穿着上次来时的灰白色运动裤,上身是一件白半袖,头发依然潦草,神色依然憔悴,眼中依然有血丝,但这一次翻翻捡捡却没有一个摊主感到不耐烦,眼前的这个小伙子给他们的感觉明显不像是贫困潦倒的穷苦孩子,更像是一个有钱的二代,一个个都很客气。
不过,常旭给他们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没见到合适的,然后咧嘴一笑就跑到下一家。
岭东古玩城不大,也就是千八百个平方,哪怕每个摊位都很小也没多少摊位,两个小时后,常旭翻遍了大半摊位,可依然没有碰到想要的,心里不由的有些气馁。
“岭东古玩市场太小了,又守着十几个门面,哪怕有好东西恐怕也被那些门面的鉴定师傅给买去了,算了,还是明天去岭南吧,那里的古玩市场大,也多,应该能捡着漏……”
常旭出了古玩城,坐上公交往家里赶。这几天,他一直呆在医院,还没有回家呢,他准备回家一趟。
常旭的家在东二环,距离岭东古玩城有半小时的车程,就在公交车路过市公园的时候,突然,他发现在市公园的口口上有一些摆摊的,那些摊位上都摆着一些古董,就是不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
“这里也有卖古玩的?”
常旭心下诧异,下了公交车,挨个的查看,结果依然一样,都是一些仿古工艺品,没有一样是真正的古玩。
“看来想捡漏还真不容易啊……”
他都快要放弃了,最后来到了最边缘的一个摊位前,这个摊位也就是五
非常喜欢《超级黄金手-夺命狂徒》这本书,刚看书名的时候本来以为是那种千篇一律的校园文,但看了以后才发现作者夺命狂徒的独具匠心,情节很好,构思也很独特、新颖,支持作者,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