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指数:10分
我可是**的一名练习生啦,我离我的超级偶像的目标又近了一步。
对了,说起我与演艺圈结缘,那可真的要用可歌可泣来形容。
从小,我那学金融的爸爸和在部队上五舞刀弄枪的妈都致力于将我培养成一名伟大的文人,他们将每个月辛辛苦苦赚来的钱都毫不吝惜地扔进了一个又一个的书法大师,国学大师和文学大师的腰包里,而他们自己甘心吃糠咽菜。
可惜,身高有182如同一座小山的我,文学水平却是一个小土堆,不管老爸好老妈铲来多少土都填不高。
在初二那年,我偷偷地从我那长着一脸络腮胡的书法老师家跑了出来,在大街上闲逛起来。各位,不是我不想学习,实在是我的脑门子太笨了,从6岁到14岁,整整8年了,我连最基本的握笔都没有学会,更不用说什么笔锋啊,笔走龙蛇的了。唉,既然学不会,我又志不在此,又为什么要浪费我大好的青春在那个老头子的唾沫底下过日子呢。
好的,我说逃就逃。我一个人在大街上到处转,看到了好多美味的东西,不一会儿我的口水都快要流出来了,我一掏兜,得,只有5块钱。我紧紧撰着手里的5块钱,在每个摊位上都溜达了一圈,愣没舍得把钱用了出去。
最后,我走到了一个天桥下边,远远地就看见一堆人围在一起,我连忙走了过去。我挤呀挤,终于挤到了人群的前面。原来,是一个流浪歌手在唱歌。我还记得那个歌手留着一头又长又脏的头发,在疯狂地摇着吉他,那天他唱了一首歌,名字我都还记得,叫《春天里》。
他唱完了以后,周围的人都鼓起了掌来,有不少的人往他面前的铁盒子里扔了钱,有几个年轻漂亮的姑娘还红着脸在一旁偷偷地议论他。我从手里拿出了那张被汗水打湿了的5块钱,恭恭敬敬地放到了他的铁盒子里。那个时候我就决定我要做一个歌手,不,是要做一个会唱歌的大明星。
为了实现这个伟大的理想,上高中的时候我就报名参加了唱歌社和舞蹈社。每天,我都会花好几个小时练习唱歌和跳舞。甚至,在离高考还有100天的时候,我逃掉了那节生死攸关的数学课,跑到练习室对着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