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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人在说:“我愿意成为一名光荣的志愿者。我承诺: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实践志愿精神,传播先进文化,为建设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美好社会贡献力量。”你是否熟悉这段话,认识这个人呢?这段话是志愿者誓词,而这个人就是志愿者。
请思考一下:
我做过志愿者吗?在自己经历的十几年的时光里,自己是否真正体验过这样的经历?当我们在街上看到头戴志愿者帽、身穿志愿者服的志愿者时,内心深处会涌起怎样的感动和冲动?是否也想成为其中的一员呢?其实,作为一个志愿者,他们一直在实践着志愿者誓词所说的,竭尽自己所能,服务社会,为社会贡献自己的一分力量。18岁之前,我们应该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去做一个志愿者,参与一次志愿活动。因为我们年轻,心中充满了无限的热情。志愿者,我们应该做!
作者张振鹏加油,最喜欢看这种教育教辅小说的类型,《18岁前应该体验的18种经历》这本小说写的很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