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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酒坊让人惊喜,上次我尝了这种酒,口感真的很独特,人家一喝到,就立刻想到你,你喝喝看嘛,啊!看我多啰唆,你对红酒的研究比我深太多,我还要……”
清朗的男声打断了她未竟的话语,一声一声搅碎人心。
“好啦,我不说了,马克回来催我出去,下午我们要去别人家的葡萄园帮忙摘葡萄,我好期待。”急急地一堆话之后,临挂电话前,一声轻若叹息的声音飘来,“我好想你,洛斯。”
他紧紧地握着已然断线的手机,细碎的机声迸裂声传来,总是如此,残忍的惩罚过后,会有那么一丝一缕的甘甜留给他,让他欲罢不能。
起身,走到那个用红丝带细心地打了一个漂亮的蝴蝶结的酒瓶面前,不是尊贵的酒器,盛的也不是顶级的酒液,可是很别致、很独特。
熟练地打开软木塞,不必嗅闻,也知道年份并不久远,拎着酒瓶慢慢地走到吧台边,排得满满的各式年份的酒,还有擦拭得晶亮的各种酒杯,他的爱好被摸得一清二楚。也许最开始就不该迷恋上红酒那如宝石般鲜艳红灿的颜色,有时越美丽的东西,其实最有毒。
举手,鲜红的酒液汩汩地从瓶口委屈地流泄,一如它的主人之前那委屈的语气一般。红亮的色泽一点一滴地注入干净的水槽之中,空气中漂浮起一股丰富的果香,不是很老练、不是很明快,可是有着特别的魅力。
有时,酒不必饮,就已知优劣,就如有的人,其实从一开始,你就已经了解了。
那种浅不可见的甘甜,他不想再要!一直握在指间的那一条银亮,静静地散发着光芒,干净纯粹。
亲爱的宝贝,我会努力地喜欢妳。
向芙雅恋爱了,十八年的人生,从来没有活得这般快乐过,每天睁开眼睛,看到的一切熟悉的事物,都觉得美丽得不可思议。
天空似乎也特别地蓝,一向混浊的空气,呼吸起来都觉得带着一股清新,树木特别地绿、花儿特别地娇,鸟儿的歌声也出奇地悦耳。
就连繁重的课业,她都可以做得很开心,每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