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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起吃晚饭起,我们就不再谈到林昊然和采访的事,这让我心里轻松多了。吃完晚饭后,我们就坐在餐桌旁,都一声不响地各忙各的活,吴梦绮写她文章,我则忙于我的论文,我写的是,有关李清照的毕业论文。
可怜的李清照啊,书香门第,一代才女,满腹经纶,却生错了年代,最后还嫁错了人!我写完论文时,已经是午夜了,吴梦绮的鼾声已如丝如瑟。我拖着疲惫的身躯走回我的卧室。好累,但也令人感到很充实,在这短短的一天里,一周中的第一天,我做了不少的事情。
我蜷缩着身子,卷着被子,躺在我的白色小铁床上,一闭上眼睛,我沉沉睡着过去。那天夜里,我做了一个梦,梦里我来到一个黑漆漆的地方,伸手不见五指,面黑暗中,却有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紧紧盯着我的。
第二天星期二,我还是像往常一样,专心于复习和五金店打工这两件大事。吴梦绮也很忙,她整个上午都为她期末考试进死记硬背,下午就在电脑上编辑她最后一版的校园报,这样,她就可以完成了这方面的历史使命,把报约交给接替她工作的编辑。到了星期三早上,她的病好了,她走出卧室时,已经改穿了一件白底细花睡衣了。到了晚上,临睡前,我给妈妈打了个电话。
“若云,近来生活和学习上没有碰上什么困难吧?”妈妈对我的关心历来无微不至的。
我支支支支吾吾地回答:“我过得很好的,妈。”
“若云,就要大学毕业了,这几年来,你都没有谈过恋爱吗?”
唉,我的妈呀,你又何必急着操这份闲心?你女儿可能很丑,可也不至于丑到嫁不出去的地步呀。我还未满二十二岁呢,我不急着嫁人呀。
“妈,我没有在家烦着你,你却急着要把我赶出家门了?我不急嫁人,如果哪一天我有了男人,我第一个要告诉的,就是你。”
“若云,你也不算小了,到了该结婚的年龄,你就不要总呆在教室和公寓里,多出去走走,碰上个好男人,有机会谈恋爱,就要争取过来。”
“妈,这是我的事,你操心也没用。哦,爸爸身体还好吗?”
这种转移注意力的策略很有效,几乎屡试不爽。于是,接下来,我跟妈妈聊的话题,就转到了她和我爸的一些鸡毛蒜皮的事儿上了。
一周的时间,就这样要过去了,我在忙忙碌碌中,也把星期一采访的事渐渐淡忘了。
到了星期五傍晚,大约七点多钟,吴梦绮向我提现议,我们不能总这样累着。今晚,我们应该花点时间出去玩一下,不再学习,不再工作,不再去理学生报。
她刚把话说完,门铃响了。站在我们门口的是我的好朋友李擎宇,他手里拿着一个白色塑料袋,里边有两瓶啤酒,还有一些别的什么。
“哈,本家,你来了,快进来!”我招呼他进屋。
李擎宇是我大二时认识的。他来金陵大学的第一天,我们去火车站接新生。那时,我们一起从火车站坐校车到学校,他就坐在我的旁边。
他看起来也跟我一样孤独、迷惘。认识他的那天,我发现我们志趣相投,我们都有幽默感,从此就成了好朋友。
李擎宇学的是工程学,是他家族里的第一个大学生。他相当聪明,但他把一个青年人所有的激情都投入到摄影中去了,所以,学业平平,但对于如何拍好照片,他可真的有一套,我不得不承认,他具有发现好镜头的独到眼光。
“我给你们带来了一个个好消息。”他咧嘴笑笑。
“你千万别跟我说,中央又要召开了什么大会之类的话,这种玩笑老套了,也太无聊。”我戏弄他,而他戏谑地瞪着我。
“哈哈,这次可是正经说话的,你可别逗我,不然,再好再正经的话都会因你而变味的。”
“那什么好消息就快说吧,擎宇。”
坐在沙发那边的吴梦绮也催促着李擎宇,因为常来常往,他们俩已经不陌生。但是,吴梦绮从不把我的本家当成朋友看待,哪个男人能被她多看两眼,这个男人也就有希望上了她的床。
“南京有个画廊叫现代画廊,下个月就要展出我的摄影作品了。”
“这果真是好消息来着,祝贺了!”
这种事情,对于一个爱好艺术的青年来说,是一个机会,一个起点,我为李擎宇高兴,吴梦绮也对他面露喜色。
“李擎宇,这一来,可出人头地了啊!我可以在我们的校园报上帮你宣扬一番,嗯,周末晚报头版,这个对于这么重要的事,就很合适。”她咧嘴笑了。
“喂,喂,大编辑,是宣传好不好?我们现在就庆祝一下,本家,到时你还要来参加开幕式才行哦。”
李擎宇热切地看着我,我脸红了。后来,他发现他的话有点不对劲,紧张地看了吴梦绮一眼,赶紧加了一句:“当然,你们俩都得来。”
在我的心里,李擎宇一直和吴梦绮一样,是我好朋友,他跟吴梦绮只有两个不同点,一是不留长发,二是不来大姨妈。但我心里也明了,他在暗暗努力,想要把这种关系往更高层面上发展。也就是说,他想要我们在见面的时候不仅仅是叫你一声“嗨”,而是能直接扑向对方,紧紧拥抱起来。
他很帅,很风趣,也很可爱,跟他在一起时,她只有跟他开玩笑的欲望,却从来没有想吻他的激情。我家没有兄弟,他更像我的一个弟弟,所以,我就一直“本家”地称呼他。
吴梦绮常取笑我说,我身体上没有需要男朋友的基因,我大姨妈虽然月月来临,可我压根就不分泌荷尔蒙。我对于她这种话,总是一笑置之。哪个少女不怀春?在那些无眠的夜里,我心里也常渴望有一份真真切切的情爱来充实我躁动的心。只是这几年来,跟我接触过的男人中,我没发现有一个是能让我怦然心动的。
有时候,我感到困惑,我是不是有什么毛病。也许是因为我跟文学作品中的那些男主人公呆的时间太长了,我总生活在他们的阴影之中,所以,能让我爱上的人纵然不百分百地像曹孟德那样一代枭雄,也得像周恩来那样温文尔雅,反正,绝不能是卡列宁那般的窝囊。于是,在现实生活里,很难有个男人使我萌生想要爱的感觉。
不过,最近就不一样了!有一个讨厌的人,好像让我一想起来,心头就会微微颤动。
不!我立即把那个想法放逐。我不应再想到他,那一次令人心痛的采访,过去了就让它过去吧,以后就不应再想到他。“这跟您的性取向有关吗?”不要再想起那个荒唐的让人脸红问题了。我知道,从那以后,我几乎每天晚上都梦见到他,但那都是因为那一天的经历很糟才导致的,不是吗?
我看着李擎宇打开香槟。
他今天很高兴。他现在穿着牛仔裤和T恤衫,这使他的肩膀二头肌很显眼,身上所有的肌肉也都显山露水的,而白白的皮肤和澄澈的眼睛也令他倍显精神。是啊,李擎宇也相当帅。但是,我们太亲近了,没有距离美。我想,最终从我这里,他能得到的只是这样的暗示:我们只能是朋友。
那个软木塞发出“啪“的一声,他抬起头来笑了。
这一晚,我们没有出去,三个人一起吃了李擎宇带来的外卖,喝了那瓶香槟酒,聊到了十点左右,李擎宇才回学校的学生公寓那边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