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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脚的深蓝色。
“这种天气,流浪汉最多了。”薛凌云抬头看看天,若有所思地说道,全然忘了自己也差不多算是个流浪汉了。
在这个岳州,无亲无故,没得势力,还没得钱,真是糟糕透顶。这是每个流浪汉大致的心理。那么薛凌云是不是这么想的呢?
“昨天的工钱全让那些臭小子拿去了,该怎么办呢?今天要不要吃点儿土?”薛凌云看了看花坛里的土,感觉那些芬芳就是自己的归宿。摇头否定自己的危险想法后,薛凌云百无聊赖地靠着电线杆子准备点根烟,摸了半天裤包,发现自己没有带烟!
“!操?我的烟呢?”
对自己上上下下摸了个遍之后,薛凌云惊觉:“我不吸烟。”
今天到底是怎么了,这么反常?薛凌云自己都怀疑上自己了。
命里犯冲,本该如此。
不注意中,夜色已经黑得令人眼睛酸涩,
路上的行人也越来越少,好在岳州是个大地方,地大物博,气候也热闹,这时间点还有人互相搀扶着大放厥词,侮辱谁谁谁的父母,辱骂谁谁谁的不是。
薛凌云目前所处的街区里,有一个天堂一般的地方,可以暂且叫它杂货铺。不仅是因为它里面什么商品都有,更重要的是杂货铺的内部有很多个区域柜台,不同的区域所涉及的货物不同,而且这个地方里面不在乎人们的贫穷富贵,大多数时候可以让你赊账。赊到一定的金额后嘛,就是另一种景观了。
这不就是黑市?不不不,杂货铺里的货物还是很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那么叫会让人想歪的。
至少薛凌云是这么想的。
薛凌云入杂货铺门就招呼自己唯一认识的老板来了一桶方便面。目前的资产就只允许他这么做。
嘴贱的他还不忘调侃老板王明宇一顿:“要一‘桶’啊,水桶那种的。”
王明宇无奈地笑笑,接过薛凌云的话:“吃不死你。”当然,王明宇不是那种会把玩笑话当真的人,最终还是只给了薛凌云一桶普通的已经泡开了的方便面。
薛凌云也不继续犯贱,调侃调侃就算了,抱着自己的方便面桶吃得十分欢乐。
在店里把方便面吃完是一种享受,薛凌云始终认为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