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指数:10分
狂呕一场后,这一家三口再也没人劝叶琳儿喝鸡汤。只是这个村子远离城镇,要买物品不容易,平日里吃的菜式主要是蛋、腌肉和蔬菜,叫前世经常光顾饭庄、酒店的叶琳儿有苦难言。这意外出现的美食,叫喜出望外的叶琳儿出尽了洋相。
“这是什么汤?真是香。”叶琳儿困窘地注视碗中金黄色的汤,当作美景来欣赏,长长的睫毛轻轻一扇一扇的,不敢拿眼向上瞧。
“我今天上山去打猎,逮到一只大野兔,就宰了沌汤。”叶琳儿这样喜欢自己逮回的野兔,让李安岩中大奖一样兴奋,却成心将话语放到平缓的音阶,眼睛中闪烁的光彩偷偷地暴露了此时此刻他的心中正是波澜涌动。
打猎?这是一个遥远得像天上飘浮的云彩,现在却在身边的人口中说出,让叶琳儿如走到神秘的童话世界的大门,转身盯住李安岩的眼睛里大放异彩:“这山上有野兔?这是真正的野兔肉?”可别是野兔的第一百代后人。
叶琳儿的兴奋样超过的李安岩的想像,他懵懂地看叶琳儿,自己小时候就知道山上有野兔,她这样大的人会不知道山上有野兔?他傻傻地看叶琳儿,如实相告:“这是我今天早上刚从山上逮回来的野兔。”
周妈和李总管溺爱地看叶琳儿,一个足不出户的深闰小姐,对外面自然是一无所知了。
百分之百的野兔,地道的野味。叶琳儿试探性地用嘴唇轻轻碰触手中的汤,已经是温热,慢慢地喝一小口,腹郁的香气,自然的清甜,美得叶琳儿舒畅地咂嘴,将碗中的汤喝个精光。
意犹未尽地要再接再厉,叶琳儿后知后觉地发现这一家三口碰都没有碰过海碗中的肉汤,筷子只往旁边的蔬菜盘里伸。叶琳儿怔了怔,恐怕是刚才自己的喜欢表现过了头,让这一家三口不敢伸筷子,要留给自己多吃。他们不是自己的亲人,胜似亲人,叶琳儿的鼻子有点酸酸的。
“来来来,大家一起吃。我们是一家人,好的东西要一起分享,这才更有滋味。一个人独食就没意思了。”叶琳儿自作主张,用大勺子舀起满满的连汤带肉放入三人的碗中,最后也为自己盛上一勺。
李安岩犯晕,喜孜孜地抓起碗中的肉大嚼特嚼
打发打发时间还可以,内容太死板,配角老是抢着送人头,人物描写太平淡,以至于看着看着就很平庸了,虽然极力想要表达感情,但都读不出感觉来,有种明明是看着好吃的糖果,吃到嘴里却变成了嚼蜡,没有读小说最重要的期待感,那也就到此为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