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指数:10分
荡,是想尽快赚到大钱回家乡迎娶美丽的表妹的。
当初雄心勃勃的离开葡萄牙时,表妹才八岁,现在都快十八了,阿方索还是一无所成……
“掌柜的在吗?”
外边忽然有人喊了一声,将阿方索从思绪中拉了回来。
“在,在!”
他立马精神一振,慌忙走了出去。
来的人正是郑锦和他的狗腿子赵小四。
原本阿方索见到来的是个小孩后,感到满是失望,但很快听到赵小四说明了郑锦的身份后,他顿时眼前一亮。
这位就是郑成功的长子?
若是能得他相助,自己定能在这福建打开商路,从而为葡萄牙另辟财源!
阿方索于是收起散漫,郑重的询问:
“尊贵的世子,您来我这小店是想要买些什么?”
郑锦有些诧异:“你这洋人,汉语倒是说得流利。”
他说着,便让李小四打开盒子,示意了一下阿方索。
那是一个得自渔船杂物库的单筒望远镜,阿方索试看了一下,很是有些诧异:
“很不错,比阿姆斯特丹那群吸血鬼产的望远镜还要好上十倍不止,世子是从哪买来的?”
世界上第一个望远镜,就是荷兰人发明的,到现在已发展了将近六十年,工艺大为提升,但还是远不如阿方索手里这个。
郑锦没有回答阿方索,只是问他:
“卖给你值多少银子?”
阿方索想了想,在这个航海时代,望远镜是不愁销路的,何况这个做工还如此精细。
而且,他还想借此机会讨好郑锦,于是反复权衡过后说道:
“这个望远镜估值是八十两,再贵就不易找到买家了。”
“好,我这里总共有五个,都卖给你了!”
郑锦对这个价格其实不是很满意,想着剩下的望远镜卖给他那些军中的叔伯或许会更有赚头。
阿方索收下五个望远镜后,让伙计交给了郑锦四百两白银,感到一阵肉疼。
他以为郑锦只有那么一个,所以在心里价上提了三十两,没想到郑锦竟一下拿出了五个来……
郑锦想了想,又从怀里掏出了一块白色水晶手镯和一串蓝色水晶项链,递给了阿方索。
阿方索一看,激动得站起身来。
这对手镯、项链是如此的看好,阿方索认为欧洲上流社会的贵妇小姐们绝对会为之疯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