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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
因为刚才林聿就亲眼看到一个在夜总会耍酒疯的阔少被打得满地找牙,几个保安拽着脚脖子拖出去的。
“害怕了?”手表笑道。
“这不是害怕不害怕的问题。”林聿的最终目的是见姗姗最后一面,不甘心连姗姗一句话分手的话都没听到。
女友的背叛除了痛心,还有如此强烈的屈辱感,但是林聿不想屈辱之后再自寻屈辱,让人打得满地找牙拖出去。
“放心,作为你的第二大脑,到时候配合你从夜总会逃出来不成问题。”手表说得很有信心。
好吧,应聘!
给林聿面试的周经理是个将近三十岁的熟女,皮肤很白,头发高高盘起,穿着职业套装,坐在宽大的班台后面气质很足。
不得不承认,这种场所最不缺的就是俊男靓女,如果没有花魁的长相不可能做到经理的位置。
让林聿唱了几首歌,周经理细细品味了一下,点头表示认可:“先试用一晚,如果能行的话可以考虑在这里长期驻唱,大公子的演唱会九点开始,你晚饭后七点来报到,另外,我叫周璐,以后叫璐姐就行。”
从夜总会出来林聿不禁满怀仇恨地回头看着那几个金字招牌,想不到为了找到女友,自己居然应聘到仇人的夜总会来唱歌。
说实话,如果不是想最后见姗姗一面,自己一个堂堂的公务员怎么可能到这种乌烟瘴气的地方来唱歌!
林聿去租车行把慕尚退租,吃过晚饭早早的就到夜总会来了。
听说过几天“最歌手”栏目的编导要来东盛海选,钱大少这是为他的参赛造势,今晚还请到了好多本地有头有脸的人物,好像钱雄幕后的大老板也要来。
所有这些林聿都不关心,自己之所以应聘要来垫场,只是想得到进入后台的机会,这样就能看到姗姗。
玉人何处的人气很旺,今晚又有专场演出,所以客人很快就爆满了。那个周璐看起来很忙碌,来来回回地指挥人在台前弄了几排贵宾席,看来是给那些大人物留的。
随着一阵热烈的掌声,林聿看到一个五十多岁的黑胖子热情地招呼着一群人走进来,到贵宾席就坐,那个黑胖子应该就是钱雄了。
突然,林聿浑身一震,失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