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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这小子真这么听话,他江重就直接给自己一枪子!
此时男人目光如炬,动都不动地盯着他,林群一阵心虚,可随即心里又涌起一阵不爽。
“去你的!”林群脸上恼怒,又是一脚踹过去,“真把自己当老子肚子里的蛔虫了!”
“哎哎哎!怎么这么久没见,你还没收敛点你这动不动就踹人的习惯?”江重一边躲闪,一边不满道。
“哼!要你管!”
林群此时真是被江重气得一肚子气。半夜被江重的电话吵醒,冒着被他爹揍死的风险帮了眼前这兔崽子的忙,本来想着知道点什么了不得的事,结果最后还是被江重一个眼神给看到自乱阵脚。
他林大少爷的威名呢!威名呢!
要是此时有熟悉林群的人路过,一定会惊讶万分。
林群居然还能被人给气到跳脚?
罕见!厉害!简直大快人心!林群这小恶魔,终于能在其他人的手里吃瘪,普天同庆!
就像此时林群支着脑袋看着一身军装的江重,也在暗暗思索这个问题。
当年他爹非要送他去国外好好读书的时候,他不想干,直接在管家送他去了学校的第一天,直接将球朝着一个一直对着他指指点点的白人男孩脸上踢了过去。
倒也不是单纯为了惹事,主要还是那一群白人男孩太过讨厌,一个劲地把足球朝着他腿这里踢过来。
他林群从小虽然被他爹打惯了,皮糙肉厚,可这样子毫无理由的找事情他就不能忍了!
更何况,他们还不是他那个非逼着他来这个破地儿的爹!
所以,在管家转头低眉顺眼地和老师语言不通的说话时,林群直接把飞来的球给拦在了脚下,还未等那群白人男孩反应过来时,就直接一脚又将球给原路返了回去。
不过,林群到底是比那些人的踢球技术更高点。
当一群孩子骂骂咧咧地跑来找老师的时候,管家才意识到大事不好。
转头一看,林群逆光站在草地上,站得笔直。
不远处的地方一个个头高高的白人男孩蜷缩在地上,吃痛地捂着自己的鼻子和眼睛,不时发出一阵一阵喊痛的声音。
林群想着,嘴角微微勾起。
他活了十几年,第一个独自敢打他的,就是江重
我是个老书虫,真心话,《民国娇宠:亲爱的,少帅!》这本书不管是文笔还是人物等,写的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