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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明在大唐盛世,一直延至五代、北宋,生活在黄河流域的汉民族,受到西域文明的熏染,饮食习惯上的逐步胡化,是不争的事实。国人的消化系统里,肉食渐渐成为很主要的成分,这是中华民族的一大幸事,也是中国历史上得以辉煌的物质基础。
一个人,活得好不好,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活得好不好,胃口,是很关键的问题。
同州,即今之陕西大荔,由于南濒洛水,西临黄河,是个粮谷丰饶、水肥草美的农业县份。那里出产的胡羊,肉质细嫩,味美可口,乃泡馍的首选羊肉,至今有名。但在东坡文中,最应该引起我们关注的,不是羊肉的质地问题,而是他所说的做法和吃法,虽只不过是一道菜,但却有改变中国的重要意义。
在地球上,凡食肉类动物,都凶猛,凡食草类动物,都温驯。唐代同胞可能从不断侵扰中原的胡人身上得到教训,人强欺侮人,人弱受欺侮,因此,神农氏的草食主义,在唐代,逐渐失去市场。同州,距离西域甚远,吃羊羔,绝对皈依西域正宗。
这盆蒸得稀烂的羊羔,更接近美国人的感恩节或圣诞节的火鸡,而与祭孔时全猪、全羊、全牛毫无共同之处。第一,在做法上“灌以杏酪”,绝非中国人的传统;第二,在吃法上“食之以匕不以箸”,也是对尝百草的神农精神予以革命和否定。
“食之以匕不以箸”,看似小事一桩,但对唐人来讲,这个突破,意义重大。
世界上从来没有恒定不变的东西,民族特性也非铁板一块,饮食习惯并不是永远不可改变。所以,对付这只羊羔,除了一把锋利的刀,一副坚固的牙,一个强壮的胃,还需要那种绝非汉人所有,而是胡人天生的吃心理,方能左手割肉,有手持杯,享咀嚼之趣;方能食膻啖臊,大快朵颐,得饕餮之乐。酒足饭饱之后,再加之一壶浓酽滚烫的好茶,沁人心脾,那就齐了。
放下筷子,拿起刀子,在唐代,便是不以为奇的事情了。
肃宗为太子,尝侍膳。尚食置熟俎,有羊臂臑。上顾太子,使太子割。肃宗既割,余污漫刃,以饼洁之,上熟视,不怿;肃宗徐举饼啖之,上大悦,谓太子曰:“福当如此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