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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任务期间是不会轻易解下重甲的。因为很多时候,短短的穿盔甲时间就可以决定整个战局的胜负。
重骑士的盔甲是他的战利品,是他在杀死奥斯曼帝国一个高级骑士之后,菲尔德家族的家主亲口命令他穿上的战利品。可以说,这件战利品是他毕生的荣耀,也是他最后的归属。
呲!
当重骑士刚刚赶到豪华马车的时候,一个黑影就突然从侧边灌木丛的黑暗盲点中杀出,黑色的利器所锁定的目标不是重骑士的身躯,而是承载着重骑士的战马。骑士,在马上如鱼得水,能发挥出超越自身修为的战斗力;而且刺杀战马的成功几率绝对比刺杀一个实力强大的五阶重骑士来得高。
所以,刺客选择刺杀战马是明智之举。
可是刺客的身躯还没到,重骑士那把至少有四十斤重的骑士长枪化为一道银色的轨迹,伴随着一个畅快淋漓的肌肉撕裂声,直接洞穿了此刻的胸膛。
没有丝毫的犹豫,更没丝毫的喜悦,重骑士把手一转,强大的螺旋力量使得骑士长枪反抽回来,直接延伸到重骑士身后黑暗处,不差分毫地撞进了第二个意图刺杀的刺客口腔,直接透颅而出,白色的、血色的东西飞溅。
重骑士把骑士长枪一抖,那有温度的尸体就掉到了地上。
如此的简单,如此的干脆,地面就多出了两具目瞪口呆的扭曲尸体。
“都出来吧!”
重骑士仿佛完成了一件不值一提的小事一般,横枪而立,直面那七个从黑暗中缓缓走出来的身影。可看到这里,重骑士没有戴上头盔而显得异常鲜明的脸面即刻流露出震惊的表情。
若敌人都是刺客,重骑士倒不是那么吃惊,可来者不仅有刺客和早就有点异常的佣兵,还有本属于同一个家族的骑士。
重骑士喝道:“埃里森,你竟然背弃家族,里通外敌图谋家族的重要物资!难道你不怕你的家人亲人被你牵连到吗?”
身为家族守护骑士的埃里森,哪里不知背弃一个拥有百年底蕴的大贵族的凄惨后果,可是如果他不执行这一次的任务的话,他的后果更严重。
对于重骑士的话,埃里森直接选择了斗气爆发。
重骑士看到了埃里森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