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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很深的口子,血渐渐浸湿了纯白的绵裙,脚踝处也肿了起来。
低低咒骂一声,他轻柔地将她抱起,第一次,她没有反抗,轻盈温暖的身子蜷缩在他的怀中,带着点少女特有的羞涩,还有甜甜的香味,一并袭进他的心中,他微微地愣了一下,然后,大踏步向摩托车走去。
“我不去医院,先送我去首都大学好吗?”重又坐在车前的她,轻声恳求道。
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女孩,竟然不顾自己身上尚在流血的伤,还在记念那个什么大学。
他蹙紧了眉,不发一言,只更加快了车速。
在路过24小时便利店时,买了酒精和红药水,替她消了炎,上好药水,才继续往首都大学风驰而去。
但,当辰颜辗转终于到达首都大学的公寓楼前时,早已是宿舍熄灯关门时间,她哀求看门的大爷通融,都不能进去。
不过看门大爷还算通情达理,不顾惊醒同间单元的学生所导致诅咒的可能,拨通了叶风所在单元的电话,结果,大出辰颜的意料,叶风早在今日上完课后,便搭乘飞机返回鹏城。
辰颜的所有力气在听到这个消息时,刹时失去。
她和他,在空中交错,所有的惊喜,在此时,不过是有惊无喜的意味。
她沮丧地由“流氓”扶着走出校门。
“这么晚了,我先找个地方给你安顿下来吧。”
她不说话,身无分文,在这诺大的首都,她能去哪呢?找不到叶风,遗失了身份证,她连返回鹏城都是问题。
或者,她该打电话给叶叔叔。
“有电话吗?”她轻轻问边上的“流氓”。
“流氓”看着她,道:
“我带你先去休息,那里有电话。”
那个年代,大哥大还算是奢侈的东西,直到若干年后,手机才普及。
她点了点头。
他带她来到位于首都繁华地段的一栋公寓内。
电梯径直到达顶层20楼,她迟疑地站在门外,他回首:
“还不进来!我对你这种小女孩没兴趣,警惕心那么高的千金小姐!”
她忍着脚踝的痛,狠狠瞪向他,他却一脸无辜的笑容。
“你想打电话就进来!”
果真是无赖,辰颜缓缓踏入这以黑色和红色为基调装饰出的单身公寓,也在这一天,踏入了眼前这个大男孩的生命
风宸雪的文是我看过现代言情小说文中最幽默诙谐,人物个性最鲜明,文笔最细腻新颖,好看得可以征服世界了!!!风宸雪最棒了!加油!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