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茅山禁忌的书名叫《茅山禁忌》,这本小说的作者是烈日焱焱所编写的逆袭类型的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瞄着我的身子,有模有样。‘簌’地一声,那石子正中我的眉心。我吃痛的眉毛紧皱,嗓子眼又干又涩,却发不出半点声响。顺着我的双眉之间,豆大的血滴子‘滴答,滴答&r...
精彩章节试读:
也好过现如今被吊在这里,活活的遭罪,生不如死。
我的琵琶骨痛,左腿痛,两根拇指被铁丝拴住,细细的铁丝勒进了皮肉。我的躯体遭受着惨无人道的折磨。
最刺痛的,还属我的内心。我但凡一睁开眼皮,爹,娘和奶奶的遗体就明晃晃的列开在我的眼前。
我没有家了!
没家的感觉,比没命更甚。
转眼间晃到中午,比脸盆还要大的烈日正落在我的头顶。
我是个野种,村民们看不惯我,连日头也同样与我作对。
那金黄的巨日,散发出它所有的热量,将祠堂门前的黄土地烤的干涸焦裂。它用炙热的光芒,猛烈的晒在我的身躯上。
我的身上,汗水混着血水,一滴一滴的往下流淌。
我的胸膛都被晒出了油,肉体内的水分一点点渐渐蒸发。我的嘴唇干裂,挣出了一条一条紫红色的血口。
渴,真的好渴!我的喉咙比沙漠还要干涸,一呼一吸之间,都可以往外喷出白烟。
我用鼻子反复的哼着一句话。
“求求你们,让我去死!”
这样的日子,还要晒上三天嘞!像我这样的狗杂种,便是想死也没有那么容易。
我想着应该咬舌自尽,可是,我的牙齿,已经没有合在一起的力气。
下午,有五六个刚下学堂的毛孩子跑到祠堂里嬉闹。
为首的孩子王,穿着一件酱紫色的破布衫。这布衫是他家人的,罩在孩子的身上,显得尤其宽大。
那小子下半身还光着屁股嘞!
孩子王的胸前,背了一个毛巾缝的破书包。他的小手伸这件书包里摸了半天,良久,掏出了一个用木叉和黄皮筋儿制成的弹弓。
他哼着鼻子,异常兴奋,昂着头颅对旁边的小伙伴大声说道。
“这就是那个杀人犯。瞧!他杀的人都在眼前堆着呢。”
这娃子胆儿异常的大,走近我爹,娘的尸体旁边,左瞧瞧右看看。
其余的孩子都吓傻了,纷纷用小手捂着眼睛,一个个略带哭腔的叫嚷。
“咱回家吧,太骇人了!”
孩子王不以为然。
“胡老师说了,自古英雄出少年。咱们是英雄,见了杀人犯就该好好的教训他一番。”
那光屁股的孩子,在祠堂正殿供奉的佛祖脚下,抓了一把指甲盖儿大小的碎石子。
然后像小大